松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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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六、“三公”经费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律法规,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
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
执行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役的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国民党抗战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省、州、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
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委、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加强全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
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
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
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扬彰显退役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退役军人1个职能股室。

(一)综合业务股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工作,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指导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部人事、教育培训、离退人员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家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县退役军人行政编4人,其中:局长1名、书记1名、副局长2名。事业编制2名,其中;设主任1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县退役军人固定资产总额4万元。无单价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173.19万元,无基金预算。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0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65.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0.72万元,公用支出4.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4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完成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和义务兵优待金发放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数107.98万元

(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行政运行支出49.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4、项目支出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60.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4万元。

六、“三公”经费说明

2020“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2.97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07万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0.0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县退役军人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县退役军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县退役军人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0年度,重点预算绩效项目为:保障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和义务兵优待金按时发放。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01: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指职工的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10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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