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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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 公开形式 公开对象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机构信息 机构概况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局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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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0837-7232344
机构职能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最新法定职能
领导分工 领导姓名、工作职务、工作分工、标准工作照(近期1寸彩色浅底免冠照片)
人事任免 干部任免、公示等情况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名称、职责、办公电话
重点信息 重大建设项目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实施和完成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局办公室、规划股、农建养中心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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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0837-7232344
0837-7235080
民生工程 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局办公室、规划股、农建养中心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精准扶贫 扶贫政策、帮扶措施、扶贫成效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局办公室;局财务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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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0837-7232344
0837-7246581
财务收支 局财务收支情况
专项经费 上级政府或部门下拨的各种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及处置、发包等情况
采购招标 大宗物资采购情况
工作信息 工作动态 交通新闻、部门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局办公室 及时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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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政策宣传及重要通知公告信息 及时公开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电话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各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每年3月31日前前
安全与应急管理 安全监管 安全生产通知公告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局办公室;局安全股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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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0837-7232344
0837-7235559
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工作、应急预案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局办公室;局安全股
建议提案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回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局办公室 1个月内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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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0837-7232344
行政许可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车辆运营证核发;客运线路许可 每一项本级行政许可事项适用范围、申请条件、数量限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时限、结果公示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局规划股;局农建养中心;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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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0837-7232344
0837-7232520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处罚;对经营者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处罚;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对道路运输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许可证件的处罚;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道路经营的处罚;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投保的处罚;对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站点、线路、班次等行驶,以及违反客运包车相关规定的处罚;对道路经营者强行招揽旅客、货物的处罚;对客运经营者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处罚;对擅自终止客运经营的处罚;对客运经营者坑骗旅客、拒载旅客、站外揽客、中途甩客、擅自加价、恶意压价、堵站罢运的处罚;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统计资料的处罚;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维护、检测运输车辆的处罚;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处罚;对客运车辆日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600公里)未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的处罚;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对其使用车辆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或档案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对使用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从事客货运输经营的处罚;对从事客运租赁经营者未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处罚;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已不具备许可条件、存在重大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或者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处罚;对道路运输经营者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造成较大以上道路运输行车事故的处罚;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处罚;对客运车辆未按规定明示经营许可证明和客运标志牌,客运站从业人员未佩证服务的处罚;对客运班车未按规定进站报班,客运班线经营者未按规定执行报停管理制度的处罚;对旅游客运包车无《四川省旅游团队运输合同(趟次合同)》运行的,或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行计划运行的,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经营趟次签单的处罚;对客运租赁经营者使用未按规定维护、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从事客车租赁经营的,或者将车辆给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使用的处罚;对设立分公司未按规定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的处罚;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对货运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处罚;对货运代理、货运配载经营者将手里的货物交给不具备相应资格的承运人承运和承接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准运手续和货运代理和货运配载业务的处罚;对承运应当依法办理手续而未办理准运手续的处罚;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处罚;对从事货运代理和货运配载经营未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处罚;对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和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单位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对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签发道路危险货物运单,未经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组织调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擅自承运危险货物、承运危险货物的车辆未随车携带与所运危险货物相一致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的处罚;对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危险货物运输调度管理制度,安排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运输危险货物,安排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处罚;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的处罚;对不公布运输线路、起讫停靠站点、班次、发车时间、票价的处罚;对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的处罚;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处罚;运输危险化学品,托运人违反相关禁止性规定的处罚;对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处罚;对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处罚;对拒绝、阻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承修报废机动车、拼装机动车、使用伪劣配件以及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处罚;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或者不签发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的处罚;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机动车维修技术标准进行维修作业,虚列维修项目或者只收费不维修的处罚;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维修档案、做好维修记录的处罚;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未如实提供检验结果证明的处罚;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未办理变更手续,未执行维修配件采购登记制度的处罚;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规定进行维修前诊断和维修过程检验的处罚;
对国际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的处罚;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索取、收受学员财物等其他不良行为的处罚;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处罚;对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员的处罚;对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驾驶员的处罚;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规定公示相关内容或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对客运车辆驾驶员、乘务员服务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处罚;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活动的处罚;对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处罚;对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处罚;对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处罚;对出租或者擅自转让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处罚;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未及时纠正的处罚;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按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处罚;对不按照规定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处罚;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按照规定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处罚;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出现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行为的处罚;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处罚;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转让、倒卖、伪造巡游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处罚;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处罚;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的车辆、驾驶员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处罚;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未按照规定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的处罚;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的处罚;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未履行管理责任,出现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行为的处罚;对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再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对网约车驾驶员违反相关禁止性规定的处罚;对网约车驾驶员不再具备从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对道路运输企业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的处罚;对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的处罚;对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的处罚;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正常使用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对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及客运相关服务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处罚;对客货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客货运输经营者、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卫星定位系统的处罚;对恶意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的处罚;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处罚;对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者未使用符合规定条件的教练员和教练车,未按照规定的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进行培训的处罚;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进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处罚;对教练员不遵守驾驶培训作业规范、擅自缩短培训时间的处罚;对教练车未安装国家规定的监督教学活动设备的处罚;对运输有毒、感染性、腐蚀性危险货物的车辆和运输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的处罚;对客货运输车辆的技术等级和客运车辆的类型等级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处罚;对未经安全检查、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客运包车载客运行的处罚;对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者、教练员不按规定使用国家规定的监督教学活动设备的处罚;对道路旅客运输站(场)未按规定向客运经营者公布收费项目和费率,向旅客公布票价,未按规定收费和售票、强行搭售保险的处罚;对客货驾驶员在记分周期内扣满记分的处罚;对客运站经营者未按规定悬挂站名标志或者站级标志的处罚;对客车附搭行包、小件货物后超过客车总质量限值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对客运站接纳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到本站经营的客运车辆进站经营的处罚;对客车租赁经营者提供或者变相提供驾驶劳务的处罚;对客运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标准安装车辆限速装置,或者未设置车辆最高限速值的处罚;对有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未按核定线路或者规定时间运行、故意屏蔽卫星定位装置等重大安全隐患行为的处罚;对零担货物运输企业未按规定建立违禁物品查验制度,或者货运站(场)未按规定配备零担货物安全检测设备的处罚;对驾驶培训机构和教练场经营者在经营期间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法定经营条件仍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对驾驶员培训机构违反相关招生规定的处罚;对使用非教练车从事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处罚;对驾驶培训机构设置招生站(点)未备案,不安装或者不规范使用学时计时仪,未对教练员进行脱岗培训,未使用符合要求的教练车,未办理教练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对驾驶培训机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培训记录》的处罚;对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等的处罚;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中违反相关资格规定的处罚;对聘请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对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处罚;未取得线路运营权、未与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签订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特许经营协议,擅自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运营的处罚;对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企业未配置符合要求的服务设施和运营标识的处罚;对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企业违法相关禁止性规定的处罚;对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企业违法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的处罚;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场站和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有关场站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的处罚;对个人或单位有危害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行为的处罚。
每一项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实施主体、法定依据、工作流程、结果公示、咨询及监督方式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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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0837-7232520
行政强制 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车辆的扣押
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查封违法储存、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扣押用于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每一项本级行政强制事项适用范围、申请条件、数量限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时限、结果公示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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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0837-7232520
行政裁决 对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的裁决 每一项本级行政裁决事项适用范围、申请条件、数量限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时限、结果公示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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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0837-7232520
行政检查 对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的监督检查;对道路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 每一项本级行政许可事项适用范围、申请条件、数量限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时限、结果公示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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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0837-7232520
其他行政权力 客货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客货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运车辆类型等级评定;汽车客运站的站级核定;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认定;货运代理和货运配载经营备案;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备案;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特许经营;客运机动车租赁经营备案 每一项本级其他行政权力事项适用范围、申请条件、数量限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时限、结果公示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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