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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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就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责

公路运输管理所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法规授权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对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业务工作进行行业管理,是担负行政管理职能正科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归口交通局领导管理。
  包括监督检查道路运输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检验单据、票据、标志牌营运证等证件,对道路违法经营者依法进行管理和处罚;监督检查客货运输经营者和客货运站场、机动车维修、驾驶培训机构等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的服务质量;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和其他经营业户的分类指导,保护合法经营,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松潘县运管所设6个内设机构:

(一) 综合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各项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理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证和执法标志灯的使用证;负责本所服装、标志的统计、领取、管理发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统计股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际、交通行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和有关经济法规;严格执行行业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出租汽车顶灯适用费的征收、燃油补贴的发放,预算外资金的征收和解缴,监督收费行为;各类财务报表的汇编和年度综合预算编制,撰写财务报告并负责各类会计核算;内审工作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财政性票据管理和核销,各类涉税事项、劳动工资统计、社会保障事项;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监督;运输统计、抽样调查和固定资产报表工作,编制道路运输经济运行分析,杨哥执行道路运输统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运政业务股

主要职责:严格执行行业行政许可程序,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维修业户进行质量信誉考核,负责业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驾驶员及站场管理,货物运输市场管理,维修市场管理,驾培市场管理,运输服务业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稽查股

主要职责:严格按照“三把关一监督”的原则强化行业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道运输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工作措施,负责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动态考核评估;筹备安委会和安全例会审查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涉及的安全生产条件,开展行业安全检查,整治安全隐患;运输企业驾驶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知道客运站规范车辆安全监测工作制度和标准;完善客运档案,督促企业加强对客运站车辆技术条件和驾驶员从业资质的管理;开展路检路查,依法处理违章和记录劣迹档案,对违章罚款及时解缴入库;轮流履行驻站管理职责,监督车站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做好驻站工作日志;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维修驾培股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部、省、有关驾驶培训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办理汽车驾驶培训行业管理的业务工作;办理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和汽车维修经营的行业管理业务工作;开展汽车维修经营的知道、服务、监督、审验工作;监督、仲裁维修质量、纠纷;整理、管理相关业务档案,并负责证、照的保管工作;指导、管理车辆综合性能监测站工作;负责营运车辆技术和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的监督管理,处理机动车维修和车辆技术管理方面的重大投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上岗、从业资格培训、考核、年审;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汽车驾驶培训行业的管理,对汽车驾驶培训学校、营运汽车教师运培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制定汽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发放、管理汽车驾驶培训相关证照;完成稽查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编制

松潘县运管所事业编制为14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1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

四、资产情况

运管所固定资产总额20.20万元。截至2017年,运管所共有执法执勤用车3辆,无单价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112.80万元,无基金预算,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174.02万元减少35.1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112.8万元,无基金预算支出,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74.02万元减少35.17%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运管所管理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103.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3.77万元,公用支出9.43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运管所打非工作的业务工作经费支出。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数9.6万元。较2016减少56%

(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公路运输管理支出67.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3.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4.机关养老保险支出21.8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81.6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4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10万元。

     4.其他支出:9.6万元。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20万元,与去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相较2016年减少了0.84万元,减少28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运管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运管所打非运行经费支出9.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运管所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01: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指职工的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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