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松州古城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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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松州古城管理局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就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松潘县松州古城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松州古城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与保护。

(二)、负责松州古城保护法规的起草和编制工作,积极与国家有关部委和联合国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络,开展古城保护学术研究与对外交流。采取各种形式对古城进行宣传、营销,通过对古城的恢复,争取早日将松州古城列入世界文化遗产。

(三)、编制上报古城维护费的资金使用计划,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对古城投资旅游开发公司和民房维修、新建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查和上报。

(四)、对松州古城保护项目的实施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定期向政府汇报或上报工程进展情况和资金收支情况。

(五)、按照县城《保护发展规划》的相关控制性内容,进一步完善古城旅游项目的恢复内容,聘请专家或委托专业单位对松州古城进行全方位旅游项目策划的论证。

(六)、与进安镇和进安乡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保、工商、文体、公安消防等部门共同加强对松州古城的保护管理及相互协调工作。                 

(七)、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松潘县古城管理局内设3个股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和事务,负责机关正常事物管理:文秘、档案、机要、保密、联络接待、来信来访、会务、财务、资产管理、统计工作;负责各项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安全保卫、廉政建设等工作。

(二)、保护建设股

    负责古城文物保护法规的起草和修编、编制古城保护科研课题和研究报告、古城保护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开展古城保护学术研究与对外交流、负责松州古城保护与发展旅游项目详规、古城维护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上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民居修复、修缮的初步审查和违章建筑初步处理等工作。

(三)、宣传经营股

    负责县内外旅游促销宣传的策划、制作和实施、市场调查工作;负责古城的宣传牌、标牌、指示牌的设计、制作、安装工作;协助办公室搞好接待和报道工作;古城招商融资的宣传工作;负责松州古城经营方案的编制实施工作;古城区内的票务和售票工作;游客人数和票务收入的统计工作。

三、人员编制:

松潘县松州古城管理局,核事业编制6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股室负责人3名。                                       

四、资产情况

   松潘县松州古城管理局固定资产总额37.74万元。截至2019年,松潘县松州古城管理局共有公务用车1辆,无单价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55.64万元,无基金预算,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64.38元减少8.74万元,减少15.7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55.64万元,无基金预算支出,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4.38万元减少8.74万元,减少15.71%;减少部分是日常办公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人员经费较2018年有所增加。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部门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55.6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0.43万元,公用支出5.21万元。

(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行政运行支出41.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4.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50.3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2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5万元。

六、 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0.99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09万元,相较2018年减少了0.038万元,减少28.9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主要保障单位日常运转等工作,2019年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0.9万元,相较2018年无变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松潘县松州古城管理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松潘县松州古城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松潘县松州古城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01: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指职工的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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