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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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就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3、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配合省、州市场监管局做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经营者集中等反垄断相关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委会管理服务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服务新经济发展。促进新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和社会企业培育发展。指导推动社会企业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和发展。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协助上级开展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工作,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1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依职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管和执法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监督执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7、负责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依法查处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18、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人员情况

1、核定局机关人员编制:行政编制17名,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23名(稽查大队),事业编制2名(消委会管理服务中心),行政工勤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领导职数14名。

2、核定派出机构人员编制:行政编制18名,行政工勤编制1名。其中:所长6名(副科级),股级领导职数2名。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

(一)守住底线抓好食药安全监管。

1、食安办综合协调工作有序推进

2、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有序推进。

3、依法从严抓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序推进。

(二)、突出职能抓好服务地方发展

1、多措并举抓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2、努力提高维权工作效能,切实加强市场整治工作。

3、“两心”创建持续推进

4、开展“三域一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抓住旅游乱象重点,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6、找准节点,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创造优良环境。

(三)、聚焦民生提升质量强县水平

1、全面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2、夯实特种设备监管工作。

3、扎实推进计量监管工作。

四)、夯实党建提高队伍监管能力。

1、强化廉政建设。

2、筑牢党建基础。

3、深化“两联一进”。

4、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

5、以打造法治政府为目标,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

三、国有资产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局固定资产帐面价值为1342.92万元。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执法执勤车8辆。元单价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预算收入为943.76万元,无基金预算收入,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116.21万元减少172.45万元,减少15.44%。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1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864.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05.43万元,公用支出58.69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松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数79.64万元,其中:质量监督检测费10万元,协管员经费14.64万元,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专项经费15万元,农产品抽检经费30万元,放心舒心城市创建专项经费10万元。

(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6.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52万元主要用于:按标准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47.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3.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801.6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8.6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7万元。 

4、项目支出:79.64万元。 

五、“三公”经费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10.03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1.16万元,相较2021年1.31减少了0.15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改革,单位合并。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8.87万元,相较2020年12.78万元减少了3.91万元,减少30.59%。主要原因厉行节俭,压缩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松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松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6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松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01: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卫生和健康支出:指职工的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06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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