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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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六、“三公”经费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就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㈠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㈡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工作和交通运输协同配合工作,负责民爆物品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㈢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定并发布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负责全县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全县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州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㈣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相关问题,组织实施相关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㈤对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县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㈥负责指导全县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综合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推进产业园区发展,统筹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参与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㈦贯彻国家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我县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㈧贯彻落实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的现代市场体系;监测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的监控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研究起草全县商品流通和餐饮、美容美发等服务业的规范性文件,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酒类、盐政稽查、拍卖、典当、民爆器材、再生资源、报废汽车、旧机动车交易等特种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屠宰市场(猪、牛、羊)管理的相关工作。

㈨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省、市、县政府和上级商务部门举办的内外贸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合作活动;指导、协调以松潘县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活动;建立县级招商项目库,统一对外发布招商项目;负责县级招商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和督促落实;负责县直单位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的拟定和检查考核;分析研究全县招商引资情况、拟订招商引资发展战略和规划;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参与协调、指导县级经济技术开发县的有关具体工作。

㈩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贯彻国家外商投资政策,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县政府和上级商务部门报告有关动态和建议,拟订和执行外商投资的管理办法,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投资促进及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县外商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

(十一)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对港、澳、台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及管理规章;负责全县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新闻发布、宣传工作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县商务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全县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制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产业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县信息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负责本县信息化技术标准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资金并监督使用;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三)承担全县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指导、建立全县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组织、协调、指导开展信息化宣传普及教育;负责信息化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拟定地方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章;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市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国家和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五)负责全县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审核上报工作。。

(十六)承担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食用盐零售经营许可证核发。

2.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审批。

3.酒类批发、零售经营许可。

4.无线电管理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内设3个职能股(室)。

㈠办公室

拟订局工作制度,负责综合协调、公文处理、会议组织、新闻发布、政务信息、秘书事务、政务督办、机要档案、目标管理、对外联络、信息化建设、接待等机关日常政务和行政事务;负责计划生育和定点扶贫工作;负责信访、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保障、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承办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㈡经济运行综合股(挂信息化管理股中小企业股、节能监察中心牌子)

负责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制订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并监督实施;负责工业经济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负责工业经济信息收集、处理、研究、发布和系统信息网建设;指导民族地区工业发展规划编制、重大产业化项目布局和建设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降耗;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监管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

统筹中小企业协调配套发展,负责全县中小企业统计工作;指导协调企业脱困、扭亏和厂务公开及企业治乱减负、维稳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企业实施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工作;拟订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平台建设工作;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中小企业服务市场;指导和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负责企业生产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问题的协调;牵头搭建工业企业信贷资金的融资平台,指导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工作,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负责实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行业管理,组织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推动产品结构调整;负责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规范;推进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互联互通,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协调信息安全测评、数字认证、等级保护等工作;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统一规划并协调管理重大项目、工程通信设施;组织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实施管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重大事项。

负责无线电管理发展规划;依法查处无线电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组织重要时期、重点区域、重大活动的无线电安全保障;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市场;负责协调处理军地及跨区域无线电行政执法事宜;负责收缴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

负责无线电频谱规划;负责指配无线电频率和台站呼号;审批无线电台(站)建设规划,核发电台执照,实施年检验证;负责无线电台(站)的日常管理;负责无线电设备型号核准及进口审批;负责协调处理军地及跨区域无线电频率管理相关事宜

㈢商务流通股(挂招商引资股县商务综合执法牌子)

制订、完善我县市场体系和流通秩序管理办法,指导县城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负责推进市场标准化建设;协调市场建设中的相关问题;负责商务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的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消费品(粮食、猪肉、边销茶等)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负责餐饮、住宿、娱乐等行业管理;研究拟定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提出优化流通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规范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负责全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商品流通管理,负责对酒类商品流通、旧货流通、典当、拍卖、废旧车辆拆解、旧机动车交易等特殊行业的资格审核和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屠宰市场(猪、牛、羊)和酒类商品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依法审核、审批、发放有关证照;分析研究协调酒类企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酒类产销统计。

负责全县招商活动的规划制定和指导协调,组织参与各级招商活动,接待投资客商,洽谈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县招商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导向要点和规划布局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统一对外发布招商项目信息;参与指导协调县工业园区有关招商引资方面的具体工作;提供招商引资信息咨询及服务,监督和检查外来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合同、章程的情况,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良好的综合服务,受理投资业主的投诉;负责签约项目跟踪服务和督促落实;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拟定和检查考核;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及到位资金的统计;负责经济技术协作的日常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松潘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室负责人3名。

机关工勤人员1名。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经信局固定资产总额53.12万元。截至2020年,松潘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价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423.93万元,无基金预算,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增加203.66万元,同比增加51%,因增加项目资金200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363.38万元,无基金预算支出,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增加189.49万元,增加52%因增加项目资金及办公费用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行政机构、事业机构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1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190.9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5.67万元,公用支出15.26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单位行政机构、事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数233万元

(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3.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4.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障费用。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175.5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2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3万元。  

4.项目支出233万元。

六、“三公”经费说明 

经信局2021“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26万元,相较2020减少0.03万元,减少12%,节省开支,减少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3.51元,相较2020减少1.53万元,减少30%。因节省开支,减少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经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支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01: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指职工的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8经信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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