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毛尔盖寺庙管理委员会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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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毛尔盖寺庙管理委员会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六、“三公”经费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就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松潘县松潘县毛尔盖寺庙管理委员会局主要工作职能

松潘县毛尔盖寺庙管理委员会属一级预算单位,内设6个下属机构,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松潘县毛尔盖寺庙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负责寺庙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建立健全寺庙规范管理制度,全面掌握寺庙和僧尼信息,强化寺庙重点人员管控,严格寺庙佛事活动管理,规范寺庙场所管理。

    2、负责强化政府对寺庙的社会化服务。统筹规划,推进实施寺庙五通三有三覆盖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寺庙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长效机制。

    3、负责寺庙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培养工作,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县佛协的统筹下,负责组织实施教职人员的轮流培训教育、寺庙学术交流、教规戒律交流。监督学经班管理和佛学教育。开展寺庙管理干部业务知识、宗教常识、形式政策的培训教育。

    4、负责加强寺庙和周边的社会稳控。大力开展僧人和信教群众普法宣传,全力做好寺庙及周边外来人员管控和矛盾纠纷排查,组织开展治保联防巡逻,确保寺庙及僧人生命财产安全。

    5、认真做好寺庙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寺庙规范财务管理,规范各项财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现金管理措施,推进财务公开制度。负责寺庙文物的登记管理及日常保护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主动接受县委统战部、民宗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所在乡党委政府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 

1.综合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各项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宗教事务管理科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寺庙及僧人信息管理;指导、督促寺管会完善寺规,执行戒律,加强僧人管理;负责僧人外出请休假登记;对寺庙重要教职人员任免事宜进行审查;负责寺庙教务,建立常规性佛事活动台账,并按程序进行风险评估、预审和申报,保障佛事活动依法、安全、有序进行;监督宗教事务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协助寺庙开发宗教文化旅游资源;负责寺庙四至界定的监督、复查,规范寺庙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制止寺庙无序扩张。

3.社会化服务科

主要职责:按照寺庙六有一无,五通四覆盖建设要求,制定和落实寺庙民生工作规划;统筹推进寺庙水、电、路、寺管会办公场所、危旧房改造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兑现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临时救助等惠民政策;协调做好领导干部、州县相关部门联系寺庙及藏传佛教界代表人士工作,深入推进进寺入僧舍五项关怀行动,落实结对帮扶各项措施。

4.法制宣传教育科

主要职责:制定寺庙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强化寺庙内部制度建设,督促落实好寺庙学法用法制度,切实抓好寺庙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日常工作;对寺庙活佛、寺管会成员、经师、格西、堪布、学经班组长、僧人等进行长期的轮流培训教育;在县佛协统筹下做好寺庙学术交流、教规戒律交流的组织实施;监督并参与寺庙学经活动,监督佛学教育;组织僧人到内地或发达地区参观考察;开展干部业务知识、宗教常识、形势政策的培训教育。

5.治安消防科

主要职责:开展僧人和信教群众普法宣传,加强防盗、防火、防止安全事故教育,提高僧人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防止不法分子煽动僧人进行各类违法活动,及时处置各类不稳定事件;教育僧人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劝阻和制止其他违法行为和极端个人行为;加强对寺庙重点人员、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做好佛事活动服务、协调、安全保卫等工作。排查寺庙建筑安全隐患,开展治保联防巡逻,确保寺庙及僧人生命财产安全。

6.财务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寺庙规范财务管理,切实做好财务、会计、税收管理等,推行财务工作定期公开公示;指导寺庙建立重大财务收支会议研究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财务工作科学化水平;规范各项财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现金管理措施,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寺庙财产,逐步推进领导双签字试点;负责寺庙文物的登记管理及日常保护工作

三、人员编制

松潘县寺管会属一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松潘县寺管会机关行政编制 12名。其中: 行政编制11名;工勤编制1名。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毛尔盖寺管会固定资产总额408.99万元。截至20191月,毛尔盖寺管会共有办公用房2000平方。无单价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部门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 173.62万元,无基金预算,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  133.59万元增加23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 138.96万元,基金预算支出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08.11元增加22%。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0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9.24万元,公用支出 24.38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委工作正常运作提供的专项经费。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数10万元。

(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支出138.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9  万元。主要用于:按标准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卫生和健康支出 8.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1.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 139.1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3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08万元。

4.项目支出: 10万元

六、“三公”经费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 12.7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28万元,相较2019年无增减。在本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主要保障单位日常运转等工作,2020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12.47万元,相较2019年16.47万元减4万元。在本着严格。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63.6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度,重点预算绩效项目为:情报信息费10万元,主要是用于社会稳定情报收集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01: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卫生和健康支出:指职工的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1毛尔盖寺管会-2020年预算公开表

      

松潘县松潘县毛尔盖寺庙管理委员会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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