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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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委宣传部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就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松潘县委宣传部主要工作职能:

中共松潘县委宣传部是中共松潘县委主管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松潘县委宣传部挂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县委外宣办、县互信办、县委网安办、县政府新闻办的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理论研究、理论学习和理论宣传工作。

(二)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工作。对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单位和全县新闻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三)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指导县文广新局的工作,代管县文联以及县文学、新闻、摄影、书法、舞蹈、音乐、美术、戏剧等协会,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四)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改进经常性的群众思想教育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负责编审、征订党员教育材料;指导全县党员学习。

(五)负责指导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

(六)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县各中小学校的德育、政治理论教学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负责全县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和理论、新闻、出版、文艺等方面优秀人物的选报、培训工作。

(九)负责提出全县宣传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宣传文化系统指定发展目标;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十)负责松潘县互联网环境净化、清理和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和州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县委批准的县委宣传部“三定”方案,各内设科室职责明确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承上启下,协调内外;接待来访,掌握工作动态,做好机关文秘和行政管理工作;协助起草部领导重要讲话及重要文件;做好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抓好财务管理。

(二)外宣办

负责新闻舆论导向、新闻舆论监督和新闻队伍建设方面的业务工作;从宏观上指导、管理和协调县新闻媒体的新闻舆论工作;负责组织好重大题材的宣传报道;负责与有关新闻单位的业务联系和来访记者的接待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境外常驻记者和来访记者的联系工作;负责外宣制品的制作、审核、发行等工作;负责对全县网络新闻宣传实施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理论教育科

负责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服务工作;负责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调研和理论队伍建设方面的业务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干部理论教育规划,了解、掌握全县党员干部和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负责全县党员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党员先进性及时事、政策等方面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宣传工作。

(四)精神文明办

负责制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社区)和文明行业的创建和评先创优工作;指导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对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五)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负责网络新闻的日常监管;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网络文化阵地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工作; 负责重点新闻网站的规划建设,组织协调网上宣传工作;在职责范围内指导各地互联网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做好松潘微博、“微松潘”(微信)的发布工作。

(六)文联

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开展对县级文学艺术家协会的联络、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听取和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组织召开全县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组织和管理全县文联系统的各文艺家协会,推动文艺事业发展,繁荣本土文化;组织团体会员开展文艺创作、文艺评论、学术交流、调研工作;主办和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文艺活动和文艺评奖 ,推出有地域特色的文艺精品;主办《松州韵》文艺季刊;做好为团体会员服务工作,维护文艺社团和文艺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三、人员编制

县委宣传部下设2个直属事业机构,县新闻中心和县互信办,。代管群团机构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内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12名,其中:县新闻中心事业编制3名,县互信办事业编制5名,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事业编制4名。

四、资产情况

    县委宣传部固定自查总额571.92万元。截至2017年,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无单价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部门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368.45万元,无基金预算,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343.32万元增长9%。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368.45万元,无基金预算,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343.32万元增长9%。

基本支出317.7万元,用于保障我单位行政机构、事业机构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50.75万元,用于保障我单位行政机构、事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1.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266.3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1.1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1万元。

4.项目支出:50.75万元

六、 三公经费说明:

2019“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18.3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1万元,相较2017年无变动。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相较2018年增加。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油价上涨压缩空间小。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宣传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住处情况

2019年度,县委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1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县委宣传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字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猴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01: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指职工的医疗保险。

9. 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0.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裕兴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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