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寺庙”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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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推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创新开展,奋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6月10日,松潘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创建办组织全县19座藏传佛教寺庙僧人代表及辖区内清真寺阿訇等110余人在县委党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寺庙”培训会。

培训会从四个方面对寺庙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深入剖析。一是从政治的高度阐述了新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宗教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大意义;二是从政治、历史角度解析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由来,明确了新形势下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开展,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民族法规的需要,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依法协调民族关系的需要,是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的需要;三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拆分为“民族”、“团结”、“进步”三部分,并结合宗教工作的特殊性、民族工作主题、目标分别进行解析,进一步强调了民创“进寺庙”工作是贯彻“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人人”、“五个认同”、“五个维护”的思想,增进政治共识的重要途径;四是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教风端正管理规范服务社会三个方面将寺庙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具体做法进行了阐述,在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同时,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进一步调动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守法、团结进步的积极性,维护正常宗教秩序和寺庙的和谐稳定。

培训会结束后,僧人、阿訇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会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寺庙如何更好的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之中,既有理论的高度,又有实践的思考,为寺庙如何更好的投身于民创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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