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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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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松潘县发展和改革局(简称县发改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机构。

主要职责

㈠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㈡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㈢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级以上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㈣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以及县上直接掌握的经济手段的使用并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信息指导,保证全县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㈤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以及综合配套改革与体制创新,组织、指导和协调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重大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

㈥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价格、收费改革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价格、收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草拟价格收费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措施,研究提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措施建议;负责监测、分析、预报全县市场价格动态和变化趋势,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监督指导全县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开展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各项价格规定和统一调价方案,拟订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县管定价目录和管理办法,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度审验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受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实施价格行政执法,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承担涉案物品价格评估;承担组织对农产品、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和监审;承担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㈦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县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粮食流通和县级储备粮管理的有关法规草案、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并组织执行。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州级储备粮管理,指导全县粮食储备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安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收购、轮换、抛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指导全县农村科学储粮工作;制定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性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全县粮食流通市场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县级粮食批发市场体系建设,加强粮油市场的监管;指导并推动行业的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运用、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㈧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提出有关重大投资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申报限额以上和审批权限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国家出资的工业(含内贸)、农业、水利、交通、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开工报告审批工作;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拟订全县工商领域外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意见;审批权限以内国外贷款、外商提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申报和审核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负责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组织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㈨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县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县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县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㈩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州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十三)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和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四)负责铁路、机场等综合交通的规划和发展协调;参与协调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中涉及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县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县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承担县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县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七)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城北新区政务中心1号楼二楼

邮编:6233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冬季)8:30-12:00(夏季)下午14:30-17:30(冬季)15:00-18:00(夏季)

联系方式:0837-7232724


领导简介

晏明刚  党组书记局长

吴晓华  副局长

  副局长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李芳)。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机关目标管理、电子政务、公文运转、会议组织、政务信息、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机要、保密、信访、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的制订和组织实施;组织办理议案、提案和建议;负责会议组织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本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和干部、劳动、人事管理;负责全县发改系统人才资源开发利用和人才培训工作。负责本局档案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挂“稽察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牌子),负责人:袁春鹏

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本部门普法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监督。

负责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拟订招标投标配套规定和实施意见;按规定核准项目招标事项;协助省、州发展改革委负责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转报及管理;负责省、州发改委审批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的转报工作。

综合管理招标投标(比选)活动。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和备案,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违规行为;统筹监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组织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招标投标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管理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组织协调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活动和其他招标投标领域相关中介咨询机构的协调管理机制。

负责对国家、省、州安排资金项目的审批程序、建设资金使用、工程招标投标、开工建设条件、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概算控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建设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稽察和监督检查,及时提出稽察报告;协调、督促有关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整改。监督检查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情况;承担全县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稽察,纠正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贯彻和组织实施上级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和指示;负责处理纪检监察工作的日常事务;负责处理控告和举报;处理与部门工作相关的重大疑难问题及突发性事件;负责处理系统内的违法违纪案件。

负责拟订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政策、规定、标准、规程细则;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县物价局)机关行政许可职责,依法审批保留权限以内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审批权限以内的非国家投资项目立项(核准、备案)。

(三)国民经济综合协调股(挂“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负责人:何宗平

研究提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及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县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政策。

综合分析研究经济形势,做好对全县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组织研究并提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以及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对县级开发区(含保税区)进行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负责半年和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起草工作;参与有关股室研究制定发展计划和规划。

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方案、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转报、安排全县国民经济动员重大项目;协调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股(挂“援藏办公室”、“西部大开发办公室”牌子),负责人:刘月衡

负责编制重大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管理项目储备;提出加强重大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重大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重大项目实施工作,协调重大项目建设、管理、要素支持和资源配置中的相关事宜;参与重大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查等工作;汇总并发布县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指导重大项目储备、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县重大建设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研究提出全县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编制我县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组织协调全县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关重大问题;承办县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协助做好对国家、省、州安排资金项目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建设资金使用、工程招标投标、开工建设条件、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概算控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建设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稽察和监督检查,协调、督促有关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整改,纠正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审核、转报和安排国家和县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

研究提出全县民族地区(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藏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汇总申报藏区国家政策性投资项目。

协助参与对全县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稽察,纠正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五)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股(负责人:薛槐芝)

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和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和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并审核、转报使用财政性资金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组织编制全县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实施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协助做好藏区政策研究及项目的申报。

研究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全县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转报、安排国家和县财政性资金的社会事业项目;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民政、文物、新闻出版、民族等发展政策。

研究提出全县社会事业投资的发展战略、总规模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和申报涉及社会事业的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负责权限以内投资项目的审核工作,审核和转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项目。

研究全县就业与人力资源、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就业规划和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关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

(六)产业发展和能源股(挂“以工代赈综合办公室”),产业发展和能源负责人:王泽洪,以工代赈负责人:王乾东

统筹工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分析全县产业发展的情况,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产业政策的落实;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

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统筹协调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按规定权限审批、备案、核准和转报工业、交通。承办食盐、烟草等国家指令性管理的特种行业和清洁汽车产业发展工作;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方向,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申报、安排工业、交通、邮政和高技术产业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

转报、安排国家、省、州的高技术产业化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指导协调自主创新体系发展,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进程,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做好藏区政策研究及项目的申报。

研究提出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和体制改革建议;协调相关部门编制全县交通运输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转报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协调全县公路、航空、铁路、水运建设的综合平衡以及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订工业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组织拟订与全县工业发展配套的优化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审核转报工业建设项目;协调相关产业发展和生产力布局。

统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监测能源发展情况;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审核和转报能源建设项目。

研究提出优化能源结构、能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开发新能源)的政策措施;组织对煤、电、油、气资源勘探调查和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实施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推进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审核、转报和安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承办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提出全县以工代赈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以工代赈资金;编制全县以工代赈项目规划;建立和完善以工代赈项目库;会同有关部门筛选、审查以工代赈项目;编制和审报以工代赈项目的年度计划;监督检查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情况,协助做好以工代赈项目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以工代赈资金的及时到位;负责以工代赈工作文件的起草和统计工作;提出以工代赈资金使用管理的措施、意见;负责以工代赈培训工作;负责搜集、整理、报送以工代赈工作信息;负责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以工代赈工作的建议、提案的办理。


二、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机关党支部书记(负责人:薛槐芝)


三、挂牌机构

(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人:姜春燕)。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长期规划建议;拟订县粮食质量标准,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责任,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全县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研究提出县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和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储备粮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以及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和粮食质量信息发布,拟订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全县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有关规划和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和物资收储供应安全保障、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油加工行业指导和质量、计量、标准管理工作。

()根据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政策性粮食储存、流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体系建设及应急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指导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价格认证和检测中心(负责人:阮长春)。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草拟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改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价格总水平的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研究提出控制物价总水平的相关措施;参与制定调控价格总水平相关的决策方案,为县委和县政府决策服务。

(三)负责监测、分析、预报全县市场价格动态和变化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研究制定县管价格、收费目录和管理办注,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审定、调整列入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贯彻执行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会同财政部门审定、调整列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度审验工作。

(五)对放开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实施指导,合理安排各种差价和比价关系。引导和规范经营者自主定价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当市场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提出干预措施,待批准后组织施。

(六)负责全县境内的旅游市场价格监营工作。一是申报景区门票价格调整方案;二是指导和监管涉旅购物市场价格行为;三是指导和规范宾馆(酒店)以及各类娱乐场所的价格行为;四是监管营业性演艺团体价格行为。

(七)负责全县工业品、农副产品、公用事业成本监审和流通费用的调查分析。

(八)承办或实施列入听证目录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听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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