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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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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松潘县委松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潘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松潘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松委发〔20149号)文件精神,设立松潘县公安局(简称“县公安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松潘县公安局是全县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情报信息分析研判的职责。

(三)加强公安机关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的职责。

(四)加强公安机关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的职责。

(五)加强指导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和涉警舆论引导的职责。

(六)加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的职责。

(七)加强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职责。

(八)加强推进以便民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治安行政管理改革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草案,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负责本县辖区内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收集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

   (四)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

   (五)组织指导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协调、指挥、侦破处理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处置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履行社会治安管理职能,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加强推进以便民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治安行政管理改革工作。

   (七)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组织、协调处置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和驾驶人员。

   (八)负责全县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九)指导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县内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实施全县航空港等要害目标的安全保卫。

(十)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十一)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松潘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依法管理县看守所、拘留所。办理收容教养案件。

(十四)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县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五)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组织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及宣传和涉警舆论引导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全县公安队伍中发生的违纪案件。

   (十七)指导县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八)承担县政府禁毒委员会、收容教养委员会、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十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三、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松潘县公安局设16个内设机构,28个派出机构。

(一)内设机构

1.指挥中心(股级,挂办公室牌子)

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指挥全县的警务活动,协调处理重大、紧急警务和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发布警令;起草文件,承办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负责110122119报警服务工作和指挥体系建设;负责和指导全县公安统计、调研文秘和机要密码工作;负责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阶段性中心工作和综合性、全局性事项;负责全局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本局的文电、会务、机要、统计、保密、档案、史志、安全、绩效考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处理重大紧急信息,协助局领导对全县重大案件、重大事件进行协调、指挥。负责并指导全县公安保密工作;组织密码机要通信及文件的传送;管理涉密文件。负责全县公安信访工作和信访接待,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事)件,督促、协助局属各所、队、室办理信访事项。管理公安有线、无线、机要通信、机要传真、公安局域网,管理全局文书(电子)档案及音像资料。

2.科技通信大队(简称:科通大队,股级)

研究制定全县公安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公安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公安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推广应用,负责全县公安科技知识宣传、普及;收集、管理公安科技信息,负责公安信息通信网络和设备资源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本局各类计算机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数据信息管理,负责公安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组织和参与全县公安战地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3.情报信息大队(股级)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情报信息工作的指挥调度、管理监督和协调处置工作;收集整合各类公安信息及社会公共信息,对涉及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经济安全、刑事犯罪、重大社会治安问题、公共舆论的动态和主要趋势进行预警研判,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实施和协调对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

4.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简称:网安大队)

指导并组织实施互联网安全防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监控网上有害信息,搜集、分析、报告网上敌社情动态;参与研究拟定信息安全政策和技术规范;对互联网信息网络中的特定对象目标实施技术侦察;依法查处互联网违法犯罪案件;指导公共互联网场所管理。

5.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

负责全县国家安全及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掌握影响全县国内安全的动态,研究制定对策,指导协调宗教、民族、文化等领域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国保基础台账、更新维护国保信息化系统建设;负责全县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现行案件、突发事件的情报信息搜集、勘查检验、侦察取证等工作;负责全县影响社会政治稳定方面的情报信息搜集和专案侦查;负责全县涉及法轮功及其它邪教组织、非法组织等案件的查处和情报信息搜集;负责对全县国家安全、涉稳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汇总和上报工作。

6.治安管理大队(股级,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贯彻实施有关治安、户政、民爆危化物品管理和警卫工作的政策法规,指导全县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对重大疑难治安案件的查处和重大治安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负责全县社会治安动态掌握和治安信息收集;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公共复杂场所、枪支弹药、危化物品和爆炸物品,负责排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旅店、印章、废旧物品收购和文化娱乐场所等特种行业;组织开展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指导派出所工作;组织、查处跨区域和影响大、危害重的治安案件及治安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含黄、赌、毒案);指导、监管治安防范专业队伍、群防群治组织、保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依法监督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部门、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掌握其治安情况和动向,做好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研究制定全县重大警(保)卫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重大警(保)卫任务;组织、参与治安整治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征兵、军队院校招生的政审工作及向各行业提供公安政审服务,协调大中专招生、征兵的面试工作;履行指导全县的户政管理工作,负责户籍管理、人口统计、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指导各派出所管理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口。

7.出入境管理大队(股级

贯彻执行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出入境、居留、旅行和中国公民出入境进行管理;负责对加入、退出中国国籍和确认国籍有关事务的管理;依法组织、指导和参与涉外案件、事件的处理;打击出入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承办我县对外开放的审核报批事宜;起草有关法规、规章;参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

8.刑事侦查大队副科级,挂反恐防暴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松潘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牌子)

掌握全县刑事犯罪活动动态,分析犯罪形势,提出打击、防范、控制措施及策略,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负责公安管辖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痕迹鉴定、物证检验、法医学鉴定和侦查、报捕、移送起诉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制定全县刑侦工作发展规划和刑事技术建设,为办理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和服务;负责全县刑事科学技术的普及、应用;指导全县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全县公安刑事技术人员培训。

牵头实施处置暴力恐怖犯罪,平息暴乱、骚乱、重大群体性事件。侦破相关案件,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参与跨区域执勤任务,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及其他上级赋予的特殊任务;承担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反恐防暴队伍的教育培训。

侦办全县经济犯罪案件。收集、研判全县经济犯罪情报信息,全面掌握经济犯罪动态和形势;指导全县经侦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协调和参与跨区域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9.禁毒缉毒大队股级,挂县禁毒委办公室牌子)

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动态和禁毒缉毒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对策;负责指导、协调和参与全县毒品案件及跨区域案件的侦破工作;指导、实施管理麻醉品、精神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指导、组织和参与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戒毒工作;负责全县禁毒缉毒民警的业务培训;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0.交通管理大队副科级,增挂公路巡逻民警大队、交巡警大队牌子)

管理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负责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设置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全县交通警察队伍建设和管理查处交警(公路巡警)违法违纪案事件;负责道路交通和辖区治安巡逻,现场处置群众报警求助,调处道路交通事故,办理交通案件,开展交通事故、交通违法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交通民警、交通协警(管)人员的教育培训;拟定全县道路交通法规;负责交通管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维护公路沿线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开展车辆入户及检验、驾驶员考核与发牌发证等工作;根据上级授权,开展摩托车入户及检验、摩托车驾驶员考核与发牌发证工作。

11.法制管理监督大队(简称:法制大队,股级,挂信访室牌子)

规划及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组织起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核由本局管辖的各类案件和内部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承担依法办理收容教养案件;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执法情况;指导和依法承办公安国家赔偿、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代理松潘县公安局行政诉讼活动和自办案件侦察;参与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组织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制调研和警察法学研究;负责公安法制建设。

代表松潘县公安局组织、协调、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行政审批工作,按照授权范围履行行政审批职能;负责并协调县政务中心涉及公安业务方面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办理;协调、督办全局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办理。

12.纪委(副科级,挂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牌子)

纪检监察室为松潘县公安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办事机构与派驻的行政监察机构合署办公。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审计等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开展全县公安队伍的纪律作风、党风廉政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查处内部违法违纪案事件;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监督;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等工作。

13.政工室(副科级,挂党委办公室、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室、民警心理健康保护中心牌子)

政工室是松潘县公安局党委主管全县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是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警力补充、调任转任、表彰奖励、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优抚等工作;负责办理警衔事宜;负责干部的考核任免及领导干部调训工作;负责全局的人事管理工作。承办公安对外新闻发布事项,协调引导公安对外宣传,管理全县公安宣传报道,组织、协调、指导涉警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公安文化建设和先进典型选树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收集、掌握、分析全县公安队伍政治思想状况和队伍建设工作动态,拟订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措施;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承担全县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规划,组织实施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负责政工室文秘、行政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公安民警教育训练规划;指导、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教育训练工作;规划、指导公安训练基地和公安机关教官队伍、课程建设。负责公安民警业务技能培训、初任培训、警衔晋升培训等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及公安院校招生、本局自用协警、协勤人员的政审及面试工作。

14.警务保障室(股级)

负责全局的后勤(警务)保障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公安警务装备计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掌握全县公安经费、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研究制定宏观管理政策,统计、研究和分析社会发展中公安经费、公安装备和公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情况;承担全县警察和非军事系统警械警用武器的供应工作,组织警用武器、装备的保管和调运;负责全局公安保障经费的转移支付及装备、经费的分配,指导全局公安警务保障工作及经费使用,组织实战警务保障工作;管理局应急物资储备库;指导、协调、参与全局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招投标等工作;编制全局经费预算,管理全局经费和国有资产;制定全局后勤管理制度;管理全局车辆、安全、卫生、绿化、水电、接待、内部安全事务等工作;负责民警被装管理、发放和民警职工的工资、福利等工作。

局警用装备仓库挂靠警务保障室。

15.县看守所(股级)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短、残刑犯实施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依法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挽救和改造工作;管理在押人员和服刑人员的生活和卫生;开展深挖犯罪工作;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指导驻所武警看守业务。

16.县行政拘留所股级)

负责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裁决治安拘留人员的羁押、管理、教育工作;保障侦查工作顺利进行。依法对决定治安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人员执行拘留处罚的工作。

派出机构

   28个派出所,为副科级行政机关,公安专项编制96名。

1.古城派出所(副科级)

2.川主寺派出所(副科级)

3.黄龙风景区派出所(副科级)

4.牟尼风景区派出所(副科级)

5.镇江派出所(副科级)

6.青云派出所(副科级)

7.白羊派出所(副科级)

8.小河派出所(副科级)

9.红土派出所(副科级)

10.上八寨派出所(副科级)

11.施家堡派出所(副科级)

12.黄龙派出所(副科级)

13.山巴派出所(副科级)

14.水晶派出所(副科级)

15.十里派出所(副科级)

16.进安派出所(副科级)

17.大寨派出所(副科级)

18.安宏派出所(副科级

   19.牟尼派出所(副科级)

20.岷江派出所(副科级)

21.大姓派出所(副科级)

22.小姓派出所(副科级)

   23.红扎派出所(副科级)

24.燕云派出所(副科级)

25.下八寨派出所(副科级)

26.草原派出所(副科级)

   27.镇坪派出所(副科级)

   28.毛尔盖寺庙派出所(副科级)

  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完成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任务。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松潘县公安局共计核定公安专项编制181名,其中:局领导职数6名(局长1名(兼督察长)、政委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政工室主任1名),28个派出所领导职数56名,股级领导职数80个。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8名。

五、其他事项

   管理松潘县森林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为县林业局直属行政机构(正科级),县公安局的序列机构。实行县林业局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党政、人事工作以县林业局管理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县公安局管理为主。

   公安消防机构、县森林公安局机构编制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松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松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办公地址:松潘县城北新区靓阳路287

办公时间:08:30-12:00 15:00-18:00(夏季)   09:00-12:00 14:30-17:30(冬季)

电    话:0837-7232724

负责人姓名:陈应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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