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学元、闫智慧、杨琼友、周勇、刘志、张跃、铁俊祥、马永富、张善顺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药费贵”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上级政策要求,我县公立医疗机构已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价”政策。“平价大药房”属于私人营利机构,销售的药品不属于政府定价范畴,我县无权干预其药品价格。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意见和建议。
此函。
松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
(办理答复联系单位:县卫健局,联系人:杨松,联系电话:72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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