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规范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财政培训经费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参照《四川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川财行〔2017〕77号),结合我县培训工作实际与财政保障现状,中共松潘县委办公室、松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6年6月24日印发《松潘县培训费管理办法》(松委办发〔2026〕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持续从严规范党政机关经费管理,纠治培训领域铺张浪费、经费列支不规范等问题,统一全县培训费开支、办班、报销、监管统一标准。原《中共松潘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潘县会议费、培训费、活动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松委办发〔2014〕20号)出台时间较早,相关标准、流程已不能适配当前财政管理、干部培训工作新形势。
对标省级培训费管理制度,结合松潘县县内、县外培训场地条件、物价水平、干部调训实际,重新修订出台全新培训费管理办法。通过健全计划审批、定额管控、联合监督、绩效评价全链条制度,压紧各单位主体责任,严控培训成本,杜绝违规办班、违规列支经费行为,保障干部教育培训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二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总则(共4条):明确办法制定目的、政策依据,界定培训为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举办的三个月以内境内培训,适用全县所有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确立厉行节约、提质增效、统一管理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培训经费和计划管理(共2条):建立年度培训计划联动审核备案制度,规范年度培训计划编报、审定、备案、报批流程;明确临时新增培训项目审批要求;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第三章开支范围和标准(共4条):划定培训费七大类开支范围,区分县内、县外两类综合定额标准,实行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区分30天内常规培训与超30天长期培训计费规则;单独规范授课老师讲课费、异地师资城市间交通费核算标准,分级设置不同职称人员讲课费上限。
第四章培训组织(共5条):明确培训场地、培训机构选取要求,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开展培训;限定培训工作人员配比;列明培训工作禁止性规定,严禁借培训开展旅游、宴请、购置固定资产、设立小金库等行为;要求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培训质量。
第五章报销结算(共3条):明确培训费报销全套佐证材料,区分综合定额、师资费报销所需凭证;资金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管理规定;明确培训费由办班单位承担,不得向参训人员收费、转嫁费用。
第六章监督检查(共5条):建立非涉密培训信息公开、培训费预算绩效管理、年度培训执行情况报备机制;明确县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多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内容;细化违规行为整改、资金追回、通报及追责处置措施。
第七章附则(共4条):允许各单位结合业务制定细化实施细则;明确调训、统一专项人才培养不适用本办法;确定解释单位、施行时间、五年有效期,同步废止2014年旧文件培训费相关条款,上级新规出台后按上级规定执行。
三、要点说明
(一)在计划预算管理方面
《办法》构建闭环培训计划与预算管控机制。一是年度培训计划须经单位党组(党委)审定,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报批后方可实施,从源头管控培训项目;二是已获批年度计划原则上不调整,仅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行业专项任务可按程序临时新增培训;三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所有培训支出必须依托既定财政预算,杜绝无预算、超标准列支培训费,实现培训项目与资金预算同步管控。
(二)在经费开支标准方面
《办法实行差异化综合定额、总额管控、部分费用可调剂的管理模式。一是分县内、县外设定定额标准,县内300元/人/天,县外400元/人/天,细分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资料交通、其他费用四项明细上限;伙食费不得突破明细标准,不安排住宿的培训不得列支、调剂住宿费。二是培训时长差异化核算,30天内全额执行定额,超过30天部分按70%执行,报到、返程时间各不超过1天。三是师资费单独核算不占用综合定额,分级设定讲课费上限,副高最高500元/学时、正高1000元/学时、院士知名专家1500元/学时,中级及以下人员按副高标准80%执行,异地授课师资交通费按差旅费标准报销。
(三)在培训组织管理方面
《办法从严规范办班全流程,突出节俭办训底线。一是优先选用单位内部会议室、党校等免费或低价场地,推广线上培训,确需外训选择官方认可定点机构,严禁风景名胜区办班;二是工作人员数量控制在参训人数10%以内,封顶10人,严控人力成本;三是划定六条刚性禁令,禁止公款旅游、宴请、高消费娱乐、采购固定资产、挤占其他经费、套取资金,同时严控住宿、用餐标准,短期培训不得随意组织外出参观;四是要求强化课程设计与培训评估,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培训实效。
(四)在报销结算管理方面
《办法明确报销凭证、支付规则、经费承担主体三项核心要求。一是报销需完整提供培训审批文件、签到表、票据、费用明细、讲课合同签收单等材料,手续不全、超标准开支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培训费统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规范资金支付渠道;三是培训所有费用由举办单位全额承担,严禁向参训人员收取任何费用,杜绝费用转嫁摊派。
(五)在监督检查与追责方面
《办法建立多维度长效监管与问责体系。一是落实公开制度,非涉密培训主动公开培训相关信息;二是全流程嵌入预算绩效管理,做到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三是每年3月31日前各单位统一上报上年度培训执行及经费使用情况;四是多部门联合开展督查,重点核查计划审批、开支标准、报销、违规收费、铺张浪费等九类内容;五是明确处置机制,违规行为限期整改、追缴财政资金、全县通报,相关责任人依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县培训费管理步入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能够有效管住培训经费、规范办班行为、防范廉政风险,持续压减培训领域不必要开支,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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