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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自建房和既有建筑安全排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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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潘县自建房和既有建筑安全排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松潘县自建房和既有建筑安全排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近日正式印发。根据《方案》,即日起松潘县将开展自建房和既有建筑安全排查专项整治,对房屋建筑安全特别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哪些是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根据《方案》,此次排查整治的范围主要包括三类:

·基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自然灾害承灾体风险普查等前期工作,充分利用有关信息平台和数据成果,排查所有居民自建房(包括在建自建房),重点是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以及学校、医院周边等人员密集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按照用地性质进行分类,国有土地上的自建房屋为城镇自建房,集体和其他土地上的自建房为农村自建房。

·改建改用房屋建筑,特别是改变房屋结构和空间形态,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房屋建筑。聚焦农家乐、民宿、教育培训、厂房仓储、酒吧、KTV、网吧、体育健身场所等重点区域房屋建筑。

·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特别是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商业体、宾馆、饭店、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旅游购物点、旅游集散地以及疫病集中隔离场所,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多种混合设置等人员聚集、多种风险交织叠加的自建房等房屋建筑,尤其是10人以上人员密集场所。

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将如何进行整治?对此,《方案》进行了明确:

·对既有违法建设房屋,通过完善手续或限期拆除等措施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对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的自建房,要通过安全评估、鉴定,判定是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CD级危房和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坚决撤离人员和周边群众,采取挂牌、封闭、隔离等应急措施,实施加快加固或拆除等工程治理;

·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房屋,要避让搬迁,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据了解,本次专项排查整治从20226月起至202311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今年731日前为集中排查阶段;

·202281日至1031日为百日攻坚阶段;

·2022111日至2023630日为全面整治阶段;

·202371日至1130日,为巩固提升阶段。

在百日攻坚阶段阶段,全县将集中力量百日攻坚,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原则,重点整治3层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首要目标是消除涉及公共安全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

《方案》强调,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以落实主体责任为例,《方案》明确提出,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乡镇、村(社区)要组织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自纠自改,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坚决采取暂停使用等管控措施,引导产权人(使用人)实施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对故意隐瞒房屋建筑安全状况,用作经营性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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