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府函〔202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松潘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马玉霞任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松潘岷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朱 维任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松潘岷益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张宏林任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松潘岷江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魏元波任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松潘松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赵 军任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谋任松潘岷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仁木塔任松潘岷江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 敏任松潘松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
寇卫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松潘岷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松潘岷益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马玉霞松潘岷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朱 维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张宏林松潘岷江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张 敏松潘岷益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杨怡阁松潘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松潘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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