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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人民政府关于杨永福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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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人民政府

关于杨永福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松府干〔2023〕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2023年7月28日,经中共松潘县人民政府党组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永福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2年,不占职数);

王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2年,不占职数);

喻梅梅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2年,不占职数);

孔令波任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挂职2年,不占职数);

杨晓龙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挂职2年,不占职数)。

决定免去:

龚清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罗树梅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向安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罗闯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牟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付玉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廖翔县水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闫杰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胡海军县中藏医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松潘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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