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人民政府
关于杨永福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松府干〔2023〕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2023年7月28日,经中共松潘县人民政府党组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永福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2年,不占职数);
王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2年,不占职数);
喻梅梅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2年,不占职数);
孔令波任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挂职2年,不占职数);
杨晓龙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挂职2年,不占职数)。
决定免去:
龚清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罗树梅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向安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罗闯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牟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付玉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廖翔县水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闫杰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胡海军县中藏医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松潘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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