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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庭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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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府干〔20184

 

松潘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庭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经十四届县人民政府党组第10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刘庭才同志为松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三年,不占职数)

特此通知。

松潘县人民政府

20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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