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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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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权利人申请注销下列不动产权证,产权证书原件由我机构收回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单元坐落

1

松房权证(2001)字第00019号

松潘县水务局(达拉、金湖宾馆)

房屋所有权证

 

松潘县进安镇顺城南路

 

 

 

 

 

 

 

登记机构:松潘县房地产管理所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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