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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行政事项清单(2026年)

发布时间:202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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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行政事项清单(2026年)
序号 事项名称 主管部门 实施机关 设定依据 实施依据 备注
1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0〕62号)
内资文艺表演团体设立
审批由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批。
2 营业性演出审批 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3.《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 号) 
举办内地营业性演出审批由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批。
3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内资从事娱乐场所经营
活动审批由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批。
4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文化部关于印发〈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03〕31 号)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0〕86 号) 内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
业场所筹建审批由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政审批。
5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0〕86 号) 内资从事互联网上网服
务经营活动审批由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批。
6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1.《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
2.《四川省体育条例》
7 宗教活动场所内的文物保护单位的行政检查 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宗教事务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 《宗教事务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


附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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