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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省道446松潘县川主寺(尕里台)至草原段改建工程土地征收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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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446松潘县川主寺(尕里台)至草原段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错误,征收面积变化,需重新开展征地前期工作,2025年6月16日发布的松潘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征收的预公告〔2025〕7号、2025年8月26日发布的松潘县人民政府关于省道446松潘县川主寺(尕里台)至草原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5〕11号作废,解除已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省道446松潘县川主寺(尕里台)至草原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以新发布为准。


松潘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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