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阿坝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6日至3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州林业和草原局提出。联系电话:0837-2824409;邮寄地址: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美谷街201号湿荒科。
附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松潘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