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护林员履行防火责任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林发〔2021〕8号)、《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阿委发〔2021〕2号)、《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松潘县2021年公益性岗位生态管护员选聘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对松潘县2021年生态管护员公益性岗位一至三季度劳务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发放公示表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1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松潘县林业和草原局反应,联系电话0837-7232609。
松潘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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