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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阿州人社办川财社[2019]38号、松人社发[2021]17号文件规定,现对我县返乡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通过书面、电话、函件等形式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提出。
公示期限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4日 ,公示期限为7天。若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松潘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反映。
监督电话:0837-7256330
附件:2021年返乡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花名册(第三批)
松潘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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