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管道供气区域申报办事指南》(川建城发[2015]481号)要求,县住建局对松潘县国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透明,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2021年7月13日至7月19日)社会各单位及利益关系人与公众,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或对相关情况有投诉、举报的,请提供书面材料。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公众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联系地址:松潘县进安镇城北新区政务中心三号楼二楼
邮 编:623300
联系电话:0837-7232103
行政权力类燃气经营企业管道供气区域初步审核意见公示 (公示期:2021年7月13日至7月19日) 序 号 申请单位 企业名称 申请供气区域范围 拟确定供气区域范围 审核 意见 1 松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松潘县国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松潘县进安镇(除城墙内古城外)、青云镇、十里乡 松潘县进安镇(除城墙内古城外)、青云镇、十里乡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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