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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获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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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第一阶段会议生态文明论坛在云南昆明召开。会上,生态环境部对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代表进行了表彰授牌。松潘县被授予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也是2021年阿坝州唯一成功登榜的县。

松潘县属岷江涪江发源地、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内有珙桐、绿绒蒿、云杉、冷杉、桦木等珍稀植物230余种,大熊猫、金丝猴、牛羚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0余种。

近年来,松潘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扛牢压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加快建设高原生态家园,持续放大绿色优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落实一系列生态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有效促进了县域生态环境改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持续提升,实现了高原生态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双赢。

2018年,在第十四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上,成功入选首次发布的“2019中国最美县域榜单”;同时,当年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授予“中国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成员”荣誉。

2019年,岷江源湿地公园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

2020年,牟尼沟入选“四川最具人气高原湿地”。

截至目前,松潘县全县林草植被覆盖率达77.58%,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县内主要河流水质均达到Ⅱ类水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于Ⅲ类水标准、达标率100%,中心城区环境噪声达到Ⅰ类区标准,土壤总体保持持续稳定。

生态文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都是进行时。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松潘县持续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不竭动力,松潘县将始终坚定不移走生态立县之路,通过建设生态文明、打响生态品牌,探索走出一条生态文明建设带动高质量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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