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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明确“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为采砂禁采期

发布时间: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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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日,从松潘县水利局获悉,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防洪安全,松潘县确定每年61日至930为河道采砂禁采期。

据了解,松潘县确定的河道采砂禁采期:规划可采区禁采期为每年61日至930日,规划禁采区常年为禁采期;禁采区河段包括上泥巴沟、归化沟、牟尼沟以及白草河。

在禁采期内,除防汛应急抢险外,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在禁采期非法采砂的,由县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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