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省食安办会同省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于2020年7月—11月,组织实施了对25个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县(市、区)及5个第二批暂缓通过验收的创建县(市、区)的评价验收工作。通过县级自查、市级初审、省级评审(资料评审、现场抽查)等综合评价验收,共有30个创建县(市、区)达到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标准要求,拟命名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其中,松潘县有幸入围。 同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社会监督,拟命名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名单已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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