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四川晶犇运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疲劳驾驶一案的听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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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四川晶犇运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疲劳驾驶一案的听证公告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本局就四川晶犇运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疲劳驾驶一案,决定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四川晶犇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200083379991A,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黎斌,住所: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进安镇北街161号。四川晶犇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川U6272076辆车涉嫌疲劳驾驶一案,违反《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8号)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发生道路运输行车死亡事故的,客运经营者应当中止事故车辆及线路的客运经营,立即进行隐患排查,限期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有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未按核定线路或者规定时间运行、故意屏蔽卫星定位装置等重大安全隐患行为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客运经营者对相关车辆停运整顿1至3个月;整顿期满后仍不合格的,由许可机关依法核减相应的经营范围或者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依据《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8号)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本局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松综执罚告〔20261号),本次听证将围绕该行政处罚拟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二、听证机关

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公地址:松潘县新区政务中心4号楼二单元4楼

联系部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听证时间

202643上午09:30听证开始前30分钟,参与人员需到场签到;逾期未签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四、听证地点

松潘县新区政务中心4号楼二单元4楼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议室

、注意事项

1.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26年4216时前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本机关办理申请参加听证手续。

2.因场地限制,本次公开听证会的旁听人员仅限于3人,联系电话:0837-7240389

、其他事项

1.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需在听证会召开前3个工作日,向本局提交《授权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听证请求,代为质证、辩论等)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律师需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所函,其他代理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当事人的关系证明)。

2.听证过程中,参与人员需遵守听证纪律: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模式,不得随意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录音、录像、摄影(经本局允许的除外);不得中途随意退场;发言需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围绕听证事项陈述观点,不得发表与本案无关的内容。违反纪律者,听证主持人有权制止,情节严重的,责令退出听证现场。

3.若因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需变更听证时间、地点的,本局将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松潘县人民政府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变更公告,请相关人员密切关注。

特此公告。

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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