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
事项类别 | 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形式 | 公开对象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 |
组织机构 | 机构概况 |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办公室 | 上级机关发布信息或信息形成(变 更)3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
社会 | 0837-7232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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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最新法定职能 | |||||||||
领导分工 | 领导姓名、工作职务、工作分工、标准工作照 | |||||||||
内设机构 | 内设机构名称、职责、办公电话 | |||||||||
下属单位概况 | 下属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办公电话 | |||||||||
政策文件 | 法律法规 | 国家关于统计工作法律法规、普查工作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办公室 | 上级机关发布信息或信息形成(变 更)3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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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0837-7232262 | |
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 | 国家统计局和州政府有关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统计执法证管理、统计调查证管理、涉外调查管理的规章 | 办公室 | ||||||||
资金管理 | 部门预决算 | 本部门年度预算、决算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财务室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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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0837-7232262 | |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本部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
政府采购 | 本部门机关政府采购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 |||||||||
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 办公室 | ||||||||
统计信息 | 数据发布 | 松潘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数据、松潘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统计年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综合处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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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0837-7232262 | |
松潘县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 普查中心 | |||||||||
全县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告、全县非普查年份主要人口数据公告 | ||||||||||
统计工作动态 | 本部门重要工作动态、公示公告 | 办公室 | 0837-7232262 |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统计工作总结、年度全县统计工作要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办公室 | 每年1月31日前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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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0837-7232262 | |
行政处罚 | 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及相关人员、个体工商户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 转移、隐匿、篡改 、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 、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组织及相关人员迟报统计资料,不按规定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未按规定领取统计报表的处罚;对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擅自进行依法应当由国家机关实施的统计调查的处罚。 |
每一项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法定依据、违法情节、处罚种类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办公室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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