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粮食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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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粮食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松潘县粮食局2019年度部门财务预算编制工作,在县财政局的帮助指导下,按照预算会议的布置要求,根据年内单位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汇编了财务预算报表。现将财务报表有关情况作如下分析:

一、部门(单位)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粮油流通产业政策和优化产业结构的建议。

3)对贯彻落实有关粮食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进行监督管理;对社会粮食流通进行行政执法,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受理行政复议、承担行业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4)承担我县储备粮的管理责任; 监督管理我县州级、县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安全;承担我县州级、县级储备粮的调拨、轮换、财会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保供。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协同有关部门落实粮食信贷资金政策,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保障军队(含武警、消防大队)、学校、灾区农牧民、缺粮贫困地区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调拨和供应。

6)健全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起草全县粮食应急预案,在粮食市场供求出现异常波动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7)指导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全县粮油仓储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油仓储设施的报废、占用、拆迁的审核上报工作。

8)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市场的行业管理、县级粮油批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承担全县社会粮食流通、仓储设施、粮食加工的行业管理和统计工作。

9)监督管理全县粮食财务管理工作,指导企业管理好国有资产。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负责全县粮食系统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

10)组织实施对全系统所属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执行财务制度、粮食购销、人员使用等方面的监管;预防职务犯罪和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11)负责粮食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职能,松潘县粮食局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010年参公;内设四个职能股室,分别办公室、业务稽查股、综合股、财务审计股;人员编制10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现有在编工作人员9名。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资产情况

粮食局固定资产总额1280.0003万元。截至2019年,粮食局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142.4751万元,无基金预算,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138.7063万元,增加3%;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142.4751万元,无基金预算支出,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38.7063万元,增加3%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粮食局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131.84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4.4963万元,公用支出97.3488万元。

项目支出,10.6300万元为其他支出,是用于保障粮食局行政机构、事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277万元。 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等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7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0.09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7.9783万元。

5.其他支出0万元。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122.114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630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万元。

4.其他支出:10.63万元。

四、粮食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169万万元,相较20180.184万元,减少8%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相较20181.8万元,无变化。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粮食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粮食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848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粮食局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01: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指职工的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松潘县粮食局

201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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