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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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六、“三公”经费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就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松潘县财政局主要工作职能

县财政局党组主要职责是:

(一)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 领导责任,加强对本单位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推动党的 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 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以 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拟订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中的重大事项,业务工作发展战略、重大部署和重大事项, 重大改革事项,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 使用、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 制事项,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重 大思想动态的政治引导,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其他应当由 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 设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四)加强对本单位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 才的培养使用,更好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 力量,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 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 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 规章。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三)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 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 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 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 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 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 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 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 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七)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 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 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 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 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 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县级 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 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 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 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 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和本部门预决算、财务会计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新闻宣传、交办督办、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和史志编纂工作。管理和审批机关各项经费的使用。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财政普法工作、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及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组织并实施全县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和所属参公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二)预算股(绩效管理股)。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承担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券管理、风险防控、统计分析、考核评价、信息公开和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监管等工作。承担地方债券发行、兑付等管理工作。拟定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工作, 督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工作。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开展财政政策调查研究工作,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财政票据。研究提出财税立法计划和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负责提出地方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开展税源调查分析。

(三)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制定和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及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工作。

(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执行全县政府采购政策和管理制度,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管理评审专家、供应商信息库。负责审核县级政府采购预算。核准县级政府采购方式。监督管理县级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全面组织实施财政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管理全县会计人员的考试和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牵头建立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制度机制。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行业执业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

(五) 经济建设股。承担工业、交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应急、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拟订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等。负责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政府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决算审核及管理工作。

(六)行财社保股。承担行政、政法、涉外交流、经贸合作 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参与县级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办涉及港澳合作与交流事务的财政有关事项。负责财政预算内 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和本部门外事管理工作。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承担宣传、文化体育和旅游、风景名胜管理、科技、教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由县财政局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级文化企业相关工作,承担县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日常工作。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承担彩票管理,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

(七)农业农村股(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 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地灾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贯彻落实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负责制定全县乡镇财政管理的相关制度,监管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全县农村财政管理经费,参与制定各乡镇的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审核和监督各乡镇的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年度乡镇财政决算编报工作,负责分管各乡镇的支出绩效考评。做好其他与乡镇财政管理有关工作。

(八)资产管理股。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等管理工作。推进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职责,依法依规行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能。承担按权限管理的国有金融企业党的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有金融资产产权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财务监督管理、薪酬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

(九)结算审计股。参与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评估和投资概算的研究及招标工作,负责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及管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

松潘县财政局属一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松潘县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股级领导职数9名。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松潘县财政局固定资产总额416.37万元,通用设备416.37截至2020年,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3辆。

五、部门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2830.2095万元,无基金预算,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466.6963元增加50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2830.2095万元,无基金预算支出,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363.5132元增加506%。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1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85.8791万元,公用支出21.4334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常委工作正常运作提供的专项经费。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数230万元,其中:   。

(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行政运行(2010601)  35 万元,(2010604)30万元,(2010605)35万元,(2010606)40万元,(2010607)50万元,(20106099)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71.4785万元。主要用于:按标准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卫生和健康支出152.70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3.60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工会支出33.9348万元。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 1771.188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1.4334 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36 万元。

4.项目支出: 230万元

六、“三公”经费说明

2021“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 6.38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 0.4 4万元,相较2020年增加了 0 .014万元。在本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因物价上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  辆,(越野车 2 辆)多功能 1 辆,主要保障单位日常运转等工作,2021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5.94 万元,相较2020 7.245 万元减少1.3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0 万元。其中: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829.257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度,重点预算绩效项目为:    。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01: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卫生和健康支出:指职工的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5101财政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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