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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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财政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就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责

1)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执行本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方针政策,分析研究中长期财政规划执行情况;贯彻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改革方案;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县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草拟地方性财税法规草案、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中央转贷的特种国债。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和财政票据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定并组织实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基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7)负责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捐(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级机关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补充规定。协助有关部门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2)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13)制定财政科研计划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政业务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做好财政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财政局设 16 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研究财政政策,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财政信息、财政宣传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督查、督办、保密、信访、保卫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教育工作,调查研究全县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并实施全县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预算股

研究拟订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负责汇总年度县级财政预算,编制和调整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及县本级年度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汇总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统一办理预算追加追减事宜;负责县级部门预算编制统筹协调工作,承担县级部门预算审批及调整工作;负责制定县级部门支出标准定额及项目库管理办法;承担县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及执行工作;研究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负责县级支出绩效评价牵头工作;办理结算事宜;参与研究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负责指导县级预算管理工作;拟订和执行全县政府债务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强化债务监管,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拟订县、乡间调配政策,办理州、县财政结算,负责财政部门与县人大财经委的有关联络事宜。

(三)综合股

预测全县经济运行形势及其对财政收支的影响,提出调整财政经济政策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参与重大经济决策和财政政策的制定,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住房、物价、国有土地使用等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负责全县性和县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入、政府基金等立项初审,参与各项收费标准的确定与监管;实施彩票的监管;负责国土出证收支及分析工作。

(四)国库股

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拟订贯彻实施意见,负责县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预算外总会计工作、各类专项资金、基金总会计工作;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办理预算内、预算外及各类专项资金、基金的收支结算划拨,跟踪分析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县级财政年度总决算及部门决算;统一管理各类财政专户,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设、变更、撤销、年检等工作管理;负责研究国库管理改革的相关制度,深化国库管理改革,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五)行政政法股

牵头负责《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贯彻执行,负责制定和落实行政、政法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制定分管部门的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审核和监督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参与审核所管理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支出绩效考评;制定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监督部门(单位)各项专项支出;掌握分管部门的基本情况,参与所管理部门发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支持建议。

(六)教科文股

牵头负责《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贯彻执行,负责制定和落实教育、科学、文体等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制定分管部门的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审核和监督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参与审核所管理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支出绩效考评;制定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监督部门(单位)各项专项支出;掌握分部门的基本情况,参与所管理部门发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论证,出支持建议。

(七)社保股

负责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制定我县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参与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和相关资金分配;负责监督社会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优抚安置资金等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加大促进就业工作力度,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做好城乡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工作,全面实施社会保障民生工程,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保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检查及审计等工作;参与制定分管部门的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审核和监督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年度社保基金决算编报;参与审核所管理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务决算,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支出绩效考评;制定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监督部门(单位)各项专项支出;掌握分管部门的基本情况,参与所管理部门发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论

证,提出支持建议。

(八)农财股

负责研究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和财政扶贫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农口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扶持政策、制度;管理监督全县支、财政扶贫两资、以工代赈等资金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三项农业补贴等资金;协助农业、林业、水利、扶贫、以工代赈及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等项目申报立项及项目资金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业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检查及审计等工作;参与制定分管部门的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审核和监督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参与审核所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支出绩效考评;制定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监督部门(单位)各专项支出;掌握分管部门的基本情况,参与所管理部门发展项的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支持建议。

(九)投资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财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政府财政投资政策和管理制度;参与研究制定政府财政投资政策和管理制度,管理财政投资项目;负责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管理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会同归口部门管理建设基金,拟订归口管理部门基金收支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批年度预算决算,及时收缴和拨付基金,并监督使用;负责年度基本建设决算报表编报;办理国债转贷资金的拨付并实施财务监督;参与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评估和投资概算的研究及招标工作,负责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审核及管理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十)企财股

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研究拟订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监管全县企业执行财务规章制度;负责编制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办理县级税退库和监缴县级国有资产收益的具体工作,负责年度企业财务报表编报;参与归口管理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重组等有关政策的实施;参与组建企业集团、实施股份制改革等工作,并执行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组织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监督县级技改、高风险投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贷款贴息等资金政策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经济建设、商贸流通、能源、交、粮食等财政政策,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金融和外事外债工作。

(十一)财政监督检查室

贯彻执行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并反映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建议;对依法查出的各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牵头组织制定县财政局统一对外监督检查计划,协调检查结果的处理或处罚;监督检查局内各股室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负责审计机关对县财政实施审计的业务协调工作。负责全县财政法制、法规相关工作。

(十二)政府采购管理股

参与起草政府采购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审核县级政府采购预算;审批县级政府采购方式;监督管理县级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十三)乡镇财政管理股

负责制定全县乡镇财政管理的相关制度,监管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全县农村财政管理经费,参与制定各乡镇的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审核和监督各乡镇的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年度乡镇财政决算编报工作,负责分管各乡镇的支出绩效考评。做好其他与乡镇财政管理有关工作。

(十四)会计管理股

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贯彻实施会计法律法规

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全县会计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培训、

从业资格年检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十五)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单位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制定本县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业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登记和转让,负责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清查登记等工作;拟订国有资本金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标体系;监督、考核和评价企业国有资本运营情况,负责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查处理以及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

(十六)投资评审中心

负责拟订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和办法;加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负责组织财政性投资项目的预(概)算、结算、决算评审、工程投标清单报价的最高限价审定、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监管、工程增量招标控制价的评审工作和主管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

三、人员编制

松潘县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 21 名,其中:局长 1 名,副局长 2 名,股级领导职数16 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 1 名。

四、资产情况

财政局固定资产总额 290.06万元。截至2019年,财政局共有公务用车3辆。无单价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403.99万元,无基金预算,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372.60万万元,增加7.7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403.99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72.60万元增加7.76%;无基金预算支出。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财政局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403.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0.75万元(用于工资、社保等),公用支出91.72万元(用于日常公用26.72万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检查经费,会计培训经费,票据印刷经费,金财网等运行工作方面的经费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2万元(用于遗属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补助)。

(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6.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5.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5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310.7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1.7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2万元。

4、其他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8.67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47万元,相较2018年的0.57万元减少了0.1万元,减少17.54%。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8.2万元,相较2018年的8.82万元,减少了0.62万元减少了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局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1:指职工的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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