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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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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松潘县委松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潘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松潘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松委发﹝2014)9号,设立松潘县教育局(简称县教育局),挂松潘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简称教育督导室),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牧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水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加强民族教育工作,强化双语教育教学管理,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民族寄宿制教育,组织实施牧区异地藏汉双语初中教学工作。

(四)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机制体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组织实施藏区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五)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六)完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依法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履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考核奖惩、调整流动等管理职能。

(七)加强对全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松潘县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教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并协调指导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县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藏区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五)指导民族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工作。组织实施易地育人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民族寄宿制标准(规范)化建设和双语教学发展规划,指导民族寄宿制和双语教学的管理以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六)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县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和教学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指导各类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图书馆建设、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

(七)综合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教育督导、检查各级学校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八)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

   (九)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并指导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和统战工作。

(十)主管全县国家通用语言推广、文字规范、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本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工作。

(十一)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教育局内设八个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办理文电、会务、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及政务公开、教育宣传等工作;负责年终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计划。

2.协助局领导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3.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4.承办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交办的工作。

5.负责会议、活动安排和日常公务对接工作。

6.负责车辆、电话、机关卫生、文印管理及值班工作。

7.负责局办公区水、电及办公设施维护、修理工作。

8.对领导决策的事情做好督查和反馈。

9.做好局领导分配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股

1.负责各类学校领导干部的考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学校领导干部的任免、调配手续。

2.实施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编制审核、调配交流、    校长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彰奖励、年度考核及校长、教师业绩考核工作。

3.负责师范类毕业生接收、登记工作。

4.负责工资、离退休费调整工作。

5.办理聘用制干部的聘用和续聘、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定职、离退手续,办理死亡人员遗属补助审批手续。

6.负责教育系统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教育系统干部、编制、工资年报工作。

8.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9.负责支教毕业生的选拔、安置、管理工作。

10.负责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三)教育股

1.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

2.参与拟定全县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的调研。

3.组织实施全县义务教育;拟定基础教育办学评估标准,参与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4.负责全县中小学课程改革及课程管理工作。

5.指导中小学德育、科普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班主任管理工作。

6.组织协调全县普通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学籍管理工作。

7.参与社会力量举办普通中小学的设置、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批、申报工作。

8.学前教育管理和指导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幼教工作的规定。

(2)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和幼教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制定相关标准,实行分类定级管理。

(4)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

(5)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培训各类幼儿园的园长、教师。

(6)参与全县幼儿园的设置、撤并、更名和调整的申报、审批工作。

9.按省、州要求做好学生作业本、校服征订管理工作,积极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计财基建股

1.编制教育经费的年度预算建议方案。

2.监测各种教育经费的投入和执行落实情况,并编制决算,分析投入状况。

3.负责拟定全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收费和财务支出的内部审计工作。

5.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教育事业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财务队伍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8.完成州局财务科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9.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后勤服务等工作。

10.负责教育基建等各项工作,把握基础实施建设的各项工作。

11.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有关经济、基建政策,拟定和实施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勤工俭学工作的开展,制定全县勤工俭学中长期及年度计划,布置和汇总统计。

12.负责管理各中小学小农场小牧场的生产和管理,统筹规划学校布局,指导和管理学校教学用房,教师生活用房的建设。

(五)松潘县大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主要包括: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信息采集、体检、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工作。

2.自学考试工作。主要包括:每年两次自学考生毕业手续办理、四次自学考试报名、两次教师助学考试报名、考试通知单发放等工作。

3.电大开放教育工作。主要包括:招生宣传发动、组织报名、教学安排、全国统考、毕业论文答辩、毕业手续办理、发放等工作。

4.成人高考报名考试工作。包括:组织报名、资格确认、信息采集、全国统考和函授教育工作。

5.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普通中专招生考试工作,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松潘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挂牌机构)

1.负责协调做好各项综合性的教育督导和专项督导及迎接上级教育督导评估的有关筹备工作。

2.负责筹备对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参与对县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估工作。

3.负责统筹安排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督导巡查工作。

4.参与对教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收集整理教育信息和全县教育工作基本情况,为领导决策和督导活动的开展提供依据。

5.负责学校督导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6.负责督导室文字材料的处理工作。

7.协助处理好督导室的日常工作及有关会议的筹备工作。

8.做好全县教育督导的宣传及对外交流工作。

9.承办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和教育局交办的有关事项。

(七)安全股

1.抓好对上级领导关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和上级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

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科室根据上级要求开展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

3.组织对安全隐患的跟踪整改。

4.抓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竞赛活动。

5.组织学校开展逃生演练活动。

6.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档案管理工作。

7.抓好对中小学安监干部的业务培训。

8.抓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抓好人防、物防、技防工作。

9.抓好对学校保卫人员业务培训。

10.按省教育厅指示精神,协调有关部门,协助抓好学生平安保险工作;组织好校园方责任险参保工作;做好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工作;配合县安办,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八)党委办

1.承担局机关党团组织建设,学校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

2.围绕党建工作,做好学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学校支部干部管理、培训与考核。党员的教育管理与组织发展工作。

3.协助党委做好宣传、人大、统战等工作,负责工、青、妇和关心下一代等群团组织指导管理工作。

4.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和校务公开,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建设。

5.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完成县政府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址:松潘县城北新区政务中心三号楼

办公时间:08:30-12:00 15:00-18:00(夏季)   09:00-12:00 14:30-17:30(冬季)

电    话:0837-7232380

负责人姓名: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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