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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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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根据《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潘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阿委办发〔201913号)和《松潘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中共松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松潘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松机改办〔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松潘县卫生健康局(简称县卫健局)是松潘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县卫健局党组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二)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事项。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内部机构设置、职责等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

  (四)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第四条县卫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健康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卫生健康发展的战略目标、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

  (二)负责全县医疗行政管理。实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制度和医务人员执业许可证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省、州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规范。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参与协调组织全县无偿献血工作。

  (三)负责拟订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监督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全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县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和医疗机构院感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省、州、县干部医疗保健政策措施,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部门有关干部服务工作。

  (八)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省药品增补目录。落实省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相关政策措施。

  (九)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十)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干部医疗保健政策措施。负责县级医疗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服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中医药、民族医药法律法规,指导拟订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负责全县中医民族医药机构行业监督管理。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和健康松潘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全县生育政策,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参与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改局负责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于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系统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组织进行抢险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通报论证结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论证结果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立即采取措施,对监管中发现需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及时向县卫健局提出建议。会同县卫健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负责药品(含藏羌医药)和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互相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与县保局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与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配合县科技农牧局拟订实施中藏羌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藏羌医药的扶持政策,指导中藏羌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促进中藏羌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加快中藏羌医药产业化发展。

  第五条县卫健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日常运转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公务用车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保密、宣传、信息、目标绩效管理、综治维稳、政务公开和信访、有关综合性、规范性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实施卫生健康系统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卫生健康交流、宣传、合作和援助等有关工作,参与指导检查全县卫生健康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应用及汇总分析各类统计报表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规划,指导区域卫生健康局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健局资源配置;组织实施全县各类卫生健康机构建设项目和药品、器械、耗材集中采购项目;负责全县大型医用装备配置许可工作;负责卫生财会统计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检查全县卫健系统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负责全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国家、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及其他资金的安排意见与日常监管。

  (二)人事科教信息股。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事档案管理和年度考核相关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县级以上表彰的组织与推荐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及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退休人员及双拥工作。

  (三)医政医管综合监督股。拟订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拟订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负责医患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全县采供血机构的监督管理;承办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建议,督促落实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负责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医药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县中医院和中医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中医执业资格许可制度;组织实施中医执业人员执业规范;负责全县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等工作。承担国防医疗卫生动员、社团及学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拟定健康扶贫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县脱贫办交代的其它工作。

  (四)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健康服务股。负责拟订全县重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负责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拟订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规划和基层防保组织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与发布工作;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疾控中心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校卫生服务,协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协助疾控中心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负责承担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建与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组织协调全县有关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卫生防病保障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负责承担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县地方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督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心工作开展。

  负责承担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及相关危害因素监测、专项调查治理、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实施。

  承担县爱国卫生委员会和职工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人口发展与妇幼健康综合服务股负责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县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建设和业务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规划、计划,研究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分析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指导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病残儿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协调指导基层计划生育便民办证服务;负责全县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的监督和审核;负责计划生育部分农村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少生快富对象资格确认工作;负责优生优育服务工作;履行计划生育协会职能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州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出全县发展老龄事业、产业的政策建议。负责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班子队伍建设、群团等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按县委规定设置。

办公地址:松潘县城北新区政务中心2号楼

办公时间:08:30-12:00 15:00-18:00(夏季)   09:00-12:00 14:30-17:30(冬季)

电    话:0837-7232524

领导简介:

    党委书记:曹玉林

    局    长:张蓉

    副 局 长:邱光勤

              赵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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