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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y21031800/2024-00329
  • 公文种类: 通知
  • 文       号: 松委办发【2024】38号
  • 发布机构: 松委办 松府办
  • 发布日期: 2024-05-30
  • 成文日期: 2025-04-30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松潘县委办公室  松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潘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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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

《松潘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方案》已经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98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中共松潘县委办公室   松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松潘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2〕12号)精神,结合松潘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政府组织推动,农户自愿参保,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促进我县农业产业结构升级、特色农业做大做强、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逐步建立起多层次保障、多渠道支持的农业保障机制。

二、保险品种

(一)中央政策性品种。玉米、小麦、马铃薯、青稞、育肥猪、能繁母猪、奶牛、藏系羊、牦牛。

(二)地方特色品种。花椒、各类蔬菜(莴笋、白菜、花菜、生菜、莲花白、胡豆、黄豆芽等)、莴笋价格指数。

(三)地方特色新增试点品种。肉牛、蛋鸡、中药材、菌类、水果(梨子、李子)、藜麦、茶叶。

三、承保机构

按照《阿坝州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遴选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根据阿坝州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遴选中标结果,我县已将承保区域划分为三个片区,由三家中标单位负责承保:

第一承保区域:毛儿盖镇、镇江关镇、白羊乡、镇坪乡、安宏乡,由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负责承保。

第二承保区域:红土镇、进安镇、下八寨乡、燕云乡、小姓乡、十里回族乡,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承保。

第三承保区域:青云镇、川主寺镇、小河镇、大姓乡、岷江乡、黄龙乡,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承保。

四、保险方案及保费分担




五、县级财政资金预算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2〕12号)精神,地方特色品种由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采用因素法予以奖补。地方特色品种由县级财政补贴的部分可向省级财政申请奖补资金。地方补贴险种奖补资金,财政厅按因素法下达各地。

六、参保条件

(一)种植险。投保人应将符合以下条件的农作物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

1.保险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投保时无病虫害,生长正常。农作物定植成活或种子发芽成活后即可参保。

2.种植规模在2亩及以上;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农户投保的,不受种植规模限制。

3.种植场所靠近公路、村道,且处于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区、非行洪区。

4.莴笋价格指数保险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增加以下参保条件。从幼苗定植成活后至肉质茎形成期,可为当季莴笋投保,莴笋进入成熟期后不得再投保。农户可同时投保莴笋保险和莴笋价格指数保险。

(二)养殖险。投保人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畜禽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

1.牦牛:投保时畜龄一周岁以上(牙二牛)的牦牛,且体重在40公斤(含40公斤)以上,并经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验明无伤残,投保时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按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投保时及保险期间必须佩戴保险公司统一制作的身份识别耳牌(即耳标),耳标统一佩戴在左耳。

2.能繁母猪:投保时畜龄8月龄以上(含)4周岁以下(不含)的母猪,并经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验明无伤残,投保时无 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按免疫程序 接种并有记录,投保时及保险期间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身份识别耳牌(即耳标),耳标统一佩戴在左耳。

3.育肥猪:投保时畜龄2月以上且体重大于25公斤的育肥猪,并经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验明无伤残,投保时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按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投保时及保险期间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身份识别耳牌(即耳标),耳标统一佩戴在左耳。

4.藏系羊:投保藏系羊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含);投保藏系羊在1.5周岁以上(含)或体斜长70厘米以上;投保藏系羊验明无伤残,无疾病、疫病,饲养管理正常;已按畜牧兽医部门确定的免疫种类和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并有记录的;投保时及保险期间内必须佩戴畜禽身份识别标识。

5.肉牛:外观体貌正常,无伤残,无疾病,按免疫程序预防接种且有记录,按国家规定佩戴能识别身份的耳标;牛龄在2周岁以下(含),且体重在50公斤以上(含);肉牛的品种已经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含)。

6.蛋鸡:蛋禽年存栏量1000只以上(含),饲养单位须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饲养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含);投保畜禽日龄应在10日龄以上(含);且无伤残,无疾病、疫病,营养良好,饲养密度合理;并按所在地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

(三)限制性条件。出现骗保等情形经过认定并妥善处置的农户,纳入“黑名单”管理。

七、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主要包含暴雨、洪水、风灾、雹灾、冻灾、旱灾、泥石流等各类自然灾害,以及病虫害、疫病等。莴笋价格指数保险责任为在保险期间内,参保莴笋已成熟,达到上市标准,成熟后连续一周的平均离地价格(以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等部门发布的连续一周平均离地价格为准)低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约定负责赔偿。各险种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机构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松潘监管支局报备通过的保险条款为准。

八、赔偿标准

(一)保险农作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农作物不同生长发育期所对应的赔偿比例、损失程度及受损面积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受损面积×不同生育期的赔偿比例×损失率×(1-免赔率)。

损失率(%)=单位面积平均损失数量/单位面积平均种植数量,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共同抽样确定。

(二)莴笋价格指数保险赔偿计算。当平均离地价格低于约定保险价格时,赔偿金额=(约定保险价格-平均离地价格)*约定亩产量*受损亩数。

约定保险价格:第一季莴笋0.5元/斤;第二季莴笋0.7元/斤。约定每亩产量为5000斤。

(三)养殖险。以各险种对应保额为限。

九、保险期限

(一)种植险。马铃薯、青稞保险期限不超过5个月,玉米、小麦、藜麦保险期限不超过6个月,蔬菜保险每季期限不超过90 天,第二季终保时间不得晚于9月30日。花椒、水果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其中花椒、果实的保险责任期间,从定果(疏果)时起至成熟收获时止,但不得超过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中药材、菌类保险期间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种植周期协商确定,具体起讫时间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莴笋价格指数:6—7月成熟的莴笋按第一季标准参保,8—9月成熟的莴笋按第二季标准参保。起保时间在成熟期以前,终保时间至采摘完毕上市销售时止,具体以保单载明时间为准。莴笋进入成熟期后不得再投保。

(二)养殖险。牦牛、藏系羊、能繁母猪、肉牛保险期限为一年,育肥猪保险不超过6个月,蛋鸡保险期间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饲养周期协商确定,具体起讫时间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十、理赔流程

(一)出险报案。发生灾害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报案;被保险人也可以通过乡镇政府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查勘与定损。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内对损失进行查勘,共同确认损失情况,并收集相关理赔资料(若遇

大灾,由各乡镇派出工作人员协助保险公司开展查勘定损工作,以提高理赔工作效率,确保农户及时得到补偿,尽早恢复生产)。

(三)理赔公示。要将查勘定损结果、理赔结果在村级公共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支付赔款。在单证收集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保险公司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到农户指定的账户中。

(五)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被保险人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乡镇、村负责开具事故证明。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要负责提供病虫害证明;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暴雨、暴风、冰雹、干旱、冻灾等气象证明;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提供火灾证明。

(六)大灾处理。建立农业保险大面积理赔绿色通道。大灾发生后,优先处理涉及民生的保险赔案;简化索赔手续和单证,大面积自然灾害事故证明由保险公司负责收集。

十一、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启动阶段(2024年4月—5月)。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发放宣传资料,通过社区和村委会宣传栏、村务信息公开栏等载体做好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投保险种、保费及保额、财政补贴政策、农户自交保费、保险责任,理赔流程等内容。

(二)第二阶段:整体推进阶段(2024年5月—8月)。各保险机构到各乡镇开展承保工作,组织协保员收集参保农户的投保资料,填写投保分户清单,收取农户自交保费,由农户签字确认,保险公司及时出具保单。

(三)第三阶段:工作总结阶段(2024年10月)。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对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进行综合评估,进一步完善民生类保险产品工作的实施办法。

十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松潘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松潘监管支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保险机构等单位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建立莴笋离地价格发布机制。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全面领导松潘县农业保险工作,统筹领导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建立莴笋离地价格发布机制。

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牵头负责农业保险工作,会同各保险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则,协助保险机构做好承保、理赔、财政结算等工作,核实参保数量,加强专业技术指导,对疫病、病虫害等灾害损失情况协助保险机构进行鉴定,出具证明,并加强宣传引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松潘监管支局:会同各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细则,加强对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工作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资金安排及结算、做好监督管理以及绩效评价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制定莴笋价格发布机制,负责每日采集本地市场莴笋零售价格,提供价格证明材料,为该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县气象局:负责提前对气象灾害进行预警,对因自然灾害发生的保险事故提供必要的气象证明。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因火灾发生的保险事故提供必要的证明。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引导、密切配合,协助农户提供理赔资料,全面动员农户,提高广大农民自愿投保的积极性。同时,负责投保数量审核和签字盖章,指导村委会做好保费收缴和资料收集工作,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为全县农业保险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并积极配合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采集莴笋离地价格数据。

保险公司: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承保、查勘、定损、风险管理和承保理赔等工作。


文件解读:中共松潘县委办公室松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潘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方案》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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