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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安居房物业管理

发布时间: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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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安居房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松潘县城北家园安居房工程于20129月底竣工,松潘县城北家园第一次业主委员会成立于20136月,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为汶川县圣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期限为3年,201611月底合同到期该物业管理公司退场。20175月经业主代表推荐产生了新一届城北家园业主委员会,目前,松潘县城北家园各小区自行聘请了1名清扫人员负责小区的清洁工作,无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各小区可以由全体业主自行商议选聘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小区管理秩序井然有序。业主委员会由辖区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管理、指导。业主委员会由群众自发组织,属自治组织。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督促进安乡人民政府加强对城北家园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帮助,尽快选聘出新的物管公司,负责各小区的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各位业主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此函。

松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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