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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红土乡撤乡建镇,建立热务镇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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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兵、白龙昌、何燕、龙恩扎西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红土乡撤乡建镇,建立热务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民政部2000年设镇标准》:人口密度50人以下的乡(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2529/308.46),总人口需1万人以上,财政收入需200万元以上,工农业总产值需1亿元以上,驻地常住人口为总人口30%以上,二三产业在GDP中比重50%以上。特殊地方设镇问题:县级人民政府驻地及小型矿区、小港口、风景旅游点、边境口岸、大型集贸市场等所在乡设立建制镇,标准可以适当放宽,但设镇政府驻地常住户口人口应在3000人以上,驻地常住人口(非农业人口)需为总人口30%以上,财政收入在200万元以上,工农业总产值在1亿元以上,二、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50%以上。并且新设镇要具备较为完善的公共基础和社会服务设施(包括道路建设、给排水、园林绿化、交通、邮电、通讯、教育、文化、科技、医疗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等),有较好的污水处理和无害化设施,符合城镇空间布局要求,已编制和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乱占耕地。乡政府驻地地名标志(门楼牌、路标)的设置率达100%,全域农村地名标志设置率达100%。完成乡政府驻地地名规划。

目前红土乡的总人口仅2529人,非农人口仅100余人,工农业总产值仅3000余万元,人口和经济指标都无法达到设镇条件。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此函。

松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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