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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20年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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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松潘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共松潘县委关于切实抓好长江黄河上游生态保护治理全面推动新时代松潘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确保2021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紧扣“一城两心三地”发展战略,全力构建“三产融合、五园支撑”“四项培育、六大提升”发展新布局和加快建设“高原生态家园”发展目标,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四川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和《中共阿坝州委关于加快建设川西北阿坝生态示范区的决定》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州委、县委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建设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位置,坚持“全域发展、绿色崛起”总体战略,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统领,通过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等六大体系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保护区域环境安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建成“高原生态家园”。

二、工作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始终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首要位置,推进绿色、低碳、循环与可持续发展,同步推进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提升资源环境承载力与产业竞争力,发展生态产业,建设绿色家园,在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中求发展,在保护生态环境中谋崛起,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换。

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充分考虑松潘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明确功能分区,营造舒适的生活空间、现代的生产空间、安全的生态空间,促进人口适度集中、产业高效集聚和生态错落分布,推动不同功能区协同发展,促进城乡良性互动。

改革驱动,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勇于探索、敢于突破,积极实施县域生态经济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全面推进行政、生态、文化和社会管理创新,构筑充满活力、更富效率的体制机制,为生态文明发展注入内生动力。

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促进充分就业,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优先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着力改善民生福祉,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条件,切实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打造“宜居松潘”,努力促进城乡居民安居乐业。

全民动员,制度保障。强化政府引导、全民动员,健全相关政策和制度体系,弘扬传统生态文化精华,激发公众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强化公众参与,引导全民共建共享;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谋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

有机衔接,全面融入。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组织、引导和指导作用。同时规划方向与中央、全省对该区域的生态功能定位、生态建设规划及生态红线划定的大方向一致,有效引领县域各项事业发展,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社会经济建设的全领域。

三、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松潘资源和区位优势,以国土空间和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绿色发展为主线,坚持保护优先,强化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充分利用旅游资源,合理开发矿产与水能资源,推动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发展,打造宜居高原城镇,使松潘县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阿坝州前列,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显著增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在“天蓝、地绿、水清”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打造山水环抱、城乡一体、宜居宜游的高原特色县城和世界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建成空间布局合理、经济生态高效、城乡环境宜居、资源节约利用、绿色生活普及、生态制度健全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争取2021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到2024年全面巩固创建成果,生态文明建设全国领先。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建设机制体制。以规划为引领,科学编制《松潘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0-2025)》,并由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或县人民政府审议后颁布实施。加强党委政府工作领导,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实施目标责任管理,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三线一单”等制度。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实绩考核。全面实施河湖长制管理,强化河湖长制分级管理,协调整合各方力量,促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和企业强制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依法开展土地利用、资源开发等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二)完善生态安全建设体系。以维护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坚决打好碧水、蓝天、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巩固环境质量在国家和省级排名领先地位。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建设,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建设,推进开展绿化美化全县行动和退化生态整治,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区和保护地建设,强化河流、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持续推进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强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管理,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开展全县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对风险源库实行动态管理。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多发类型,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快速有效处置。

(三)优化生态空间开发格局。以坚守“红线”为基础,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性质不变、主导生态功能不降低。做好规划和工程建设生态红线复核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加快河湖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划定工作,逐步推进生态保护红线、河湖岸线确权定界。依法开展生态红线、耕地红线和河湖岸线保护、修复、监督、评估,守好生态底线。通过打造生态保护亮点工程,落实生态保护区域管控措施、补偿制度,加大保护区资金支持力度,推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城镇化建设和生态经济发展。

(四)加快生态经济发展。以节约循环发展为重点,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加快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清洁能源、旅游资源和农牧资源开发,推进生态产业创新建设,推进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平台建设,促进绿色经济发展壮大。严格资源、能源计划管理,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审核管理,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企业等社会主体增强节能减排意识和动力,逐步提高水耗、能耗和建设用地效率。同时,推动产业循环发展,大力提高农业废弃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改善人居环境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以建设宜居环境为抓手,增强人民群众生态文明建设获得感。大力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管理,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开展规范化建设,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村镇饮用水水质监测和监控,确保水质达标,保障群众安全饮用水需要。深入开展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强化环境保护督察,严格控制城镇道路、建设工地、市场周边等扬尘、噪音、污水、垃圾管理。新建和完善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提高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并提高推广建设普及率。

(六)推进生态文化建设。以普及观念意识为切入点,深入开展生态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培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加快营造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良好氛围,推动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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