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府干〔2017〕8号
松潘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冬梅等同志职务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经十四届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李冬梅同志为松潘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
田宝单同志为松潘县教育局副局长(挂职);
张红梅同志为松潘县民政局副局长(挂职);
刘兴友同志为松潘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挂职);
李红彬同志为松潘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挂职);
彭 霞同志为松潘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副局长(挂职);
王丫丫同志为松潘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长(挂职);
王红友同志为松潘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长(挂职);
江 涛同志为松潘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长(挂职)。
王长明同志为松潘县工商质量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挂职);
特此通知。
松潘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