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松潘县人民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9〕32号)等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五公开”,大力推动各重点领域信息和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策解读和回应效果,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切实提高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县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12500余条。县门户网站:在“松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070余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260余条、“五公开”推进情况公开信息600余条、政务动态栏目公开信息850余条、通知公告栏目公开信息330余条,对全部97个单位2019年预算情况及三公经费全部进行了公开。建立环境保护督查专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栏,发布信息250余条。开展问卷调查4次、意见征集8次、互动访谈5次。书记、县长信箱回复信件8件。政务微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260余条。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对70件人大议案和75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全部在县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按规定程序受理、复核、处理和答复。一是广开申请渠道。公众可以通过网上申请,也可以到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或部门单位现场申请,还可以用信函等方式提交申请;二是建立了申请办理机制。对申请人直接向部门申请公开信息的,规定各部门在15日之内给予答复。对没有明确申请部门或申请事项涉及多部门的,县政府办按照职责分工,指定相关部门受理答复。三是负责向申请人提供需要的公开资料。2019年,全县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建立了以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分管办公室的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由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担。同时,各乡镇、部门也按要求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和领导机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到个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持续推进“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我县门户网站对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并召开专题会议征求特定群体及利益相关方意见。在我县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设立多项专题,及时公开相关政策、工作进程和取得成效,在县门户网站发布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公开全部县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年度部门预算和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对省州、县重大政策进行解读,并通过专栏对全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和重大举措进行积极宣讲。加大回应关切力度,通过县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对群众关心的多条热点信息及时作出回应。采取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各乡镇、部门利用多种手段,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丰富公开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广播电视等各种手段,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程序、时限及申请的办理情况,对设计广大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重要事项,对关乎民生的重大事项和工程的实施进展情况等进行及时公开,从而促进了政民互动,方便了群众办事,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国家和省、州关于推进大数据发展相关政策要求,今年4月,阿坝州政务云和大数据平台正式投运。按照相关要求,我县于去年5月份启动了全县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调查工作,制订了《松潘县政务信息系统迁移整合工作方案》,梳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单,完成全县政务信息资源和州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实现数据互通和业务协同,全县自有政务信息系统和各部门信息资源将统一接入到州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全面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达到国家和省、州提出的目标要求。积极开展政务大数据应用建设,充分运用汇聚到的数据资源,结合自身领域,叠加特色服务,积极推动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今年全州启动了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松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已完成网站集约化项目基础平台上云部署,功能主要包括信息发布、信息公开、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办事服务和手机客户端政务新媒体功能。通过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集中管理信息数据,集中提供内容服务,实现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目标。
(五)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按照《松潘县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要求,截至12月31日,已对全县24个乡镇、54个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驻松单位及群团部门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49 |
减9 |
446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122 |
减93 |
6621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362 |
增78 |
64841 |
|
行政强制 |
180 |
增2 |
5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2 |
2191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全县仍有部分乡镇和部门没有完成年初下达的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对政务公开认识不到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差,录入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不及时等问题仍然存在。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深入围绕“群众关切事项”、“三大攻坚战”、“优化政务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三是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不断拓展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四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和办理方式,依法依规妥善答复。五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改革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