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7号
为有效阻断节后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外来及返松人员(含机关干部职工、企业务工人员等)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排查工作,主动到所在工作单位、属地乡(镇)或村(社区)指定地点登记备案,如实说明近期活动行程和身体健康状况,并主动接受所在乡(镇)卫生院的防疫检查检测;14天内有湖北、浙江、广东、河南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与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要主动严格落实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工作单位、属地乡(镇)或村(社区)要积极提供相关生活服务帮助。
二、全县所有宗教活动场所一律暂停对外开放,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不得外出进行朝拜(礼拜)、烧香、礼佛、转山、转经等宗教活动。
三、对拒不配合或故意躲避疫情防控排查,编造虚假信息欺骗排查人员,拒绝接受防疫检查检测、隔离观察等,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行政直至刑事责任。
四、全县各药店对购买退烧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建立台账。
五、全县机关集中办公场所、城镇重点社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要对进入人员进行全覆盖体温检测。
松潘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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