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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社会救助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发布时间: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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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松潘县民政部门积极履行主管责任,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创新工作方法,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规定,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救尽救,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升。

社会救助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精准实施社会救助政策。采取主动发现,自主申请,基层上报,数据比对、动态监测、动态管理、分档发放等方式,集中在每年的4月和10月摸排困难群众,建立建议救助名单台账,分类实施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坚决避免因“脱保”“漏保”等返贫。截至目前,共确定农村低保11642119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704.39万元;城镇低保11771657人,发放城镇低保资金632.25万元;为城乡低保户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38.43万元。精准落实两项补贴政策。提高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元,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困难残疾人357人,发放补贴35.05万元。提高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一级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每人每月70元的标准发放,截至目前,全县共有重度一、二级残疾人1072人,发放补贴81.04万元。精准识别特困供养人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坚持托底供养、属地管理、城乡统筹、适度保障、社会参与的原则分档,发放特困供养照料护理标准。截至目前,共有特困供养对象272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24人,每人每月824元;农村分散供养对象240人,每人每月624元,城镇分散供养对象8人,每人每月884元;共计发放生活补助174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2.29万元,护理补贴25.46万元,特困供养丧葬费12.96万元,特困临时医疗费2.11万元。对新申请的特困供养对象,及时审核纳入。开展“冬季送暖”“夏季送清凉”活动,截至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人,街面巡查42人次。

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制定《松潘县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持续实施基本生活困难急难型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全面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截至目前,共救助41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1.16万元。率先在全州开展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试点工作,采取“县聘、乡管、村用”的招录模式,聘用了122名民政助理员并签订了协议书。  

社会救助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健全核对机制,推动数据互联互通,推送数据778条,指导县、乡两级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进行比对摸排,及时落实救助政策。新纳入城乡低保97人,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人员1676人,给予临时救助418人,纳入特困供养人员15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次提标,分别是每人每月25元和65元,临时救助、特困供养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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