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按照《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进行量化评分,按高分到低分选岗安置,安置退役士兵6人,安置率达100%;
严格落实各类优待抚恤政策,对全县优抚对象进行了全面清理复核并录入全国优抚管理系统,加强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动态信息采集,审核通过率达100%;
重点优抚对象定补定抚资金实现“一卡通”发放,发放抚恤补助金349.4万元,发放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46.26万元,2名军队退休职工退休费66.18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87.57万元;
完成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为5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办理社保接续工作,春节慰问176户(次)发放慰问金5.99万元、八一慰问159户(次)及发放乡镇、单位活动经费25.33万元。
通过多项举措,松潘县高效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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