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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务实举措推进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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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松潘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川西北阿坝生态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县域内美特托河、嘎让托合河、鄂隆河3条黄河支流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有效促进了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改善。

⑴全面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出台《关于加快建设高原生态家园的决定》和《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着力推进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大力保护生态环境、全力维护生态平衡、奋力发展生态经济、倾力集聚绿色发展动能,推动生产、生活、生态互动协调。加强水土保持执法监督、行政审批和补偿费征收力度,对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转运、堆存的生产建设项目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2017年以来,共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3起、处罚1起,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7份、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7份,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3.6万元。2012年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以来,我县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9.6475平方公里,境内黄龙、白羊、龙滴水三个自然保护区面积共236.4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18.6%。全县湿地面积15.39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达97%,其中松潘岷江源国家湿地公园于2019年12月正式被国家林草局批准为国家级湿地公园,湿地公园总面积1.7万亩。

⑵统筹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治理。编制《松潘县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坚持“一增一减”原则,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争取到位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1100万元,配套县级财政资金67.6万元,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个,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21km²、栽植水保林211.12hm²、发展经果林111.05hm²、封育治理1685.34hm²。全面防治“两化三害”,天保工程、绿化造林、退耕还林等项目有序推进,巩固国有林管护面积273.6万亩、集体公益林管护面积64.6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5.9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0.6万亩,新增森林面积7089亩。大力实施退牧还草、草原治理、湿地保护、鼠虫害综合防治等综合措施,有效阻止草原生态功能退化,草原鼠虫害防治面积达10万亩。自2014年实施沙化土地治理项目以来,累计投入资金1.18亿元,治理沙化土地10.46万亩,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达85%。2017年来,累计投入资金6700万元,统筹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治理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16处。

⑶积极探索水土保持监测长效机制。不断强化环境监测工作,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5%以上,地表水均满足Ⅱ类标准要求,水质达标率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体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岷江、涪江出境断面水质均符合Ⅱ类水域标准。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常态化,积极开展黄河水域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取缔尕力台违规旅游经营点,有效降低人为活动对黄河水域环境的影响。扎实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县共5大类21项101条整改措施,实际完成19项任务、95条整改措施,完成率达90.4%。全面推进“三域一居”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全县15个河湖“四乱”问题核实整改,推动“六乱”专项治理行动常态化,创建环境综合治理示范乡镇12个、示范村(社区)59个,新建(改建)旅游厕所15个、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937个,获得“中国最美县域”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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