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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做实服务群众工作 确保法律援助案件“最多跑一次”

发布时间: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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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情为民所系,紧盯“侧重点”。将僧尼、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和贫困人口等重点群体纳入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开展法律援助扶贫工作。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294人,与全县143个村(社区)签订顾问合同,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整合12348法律咨询热线接线能力和解答质量,及时解决广大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加强寺庙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培养寺庙“法律明白人”25人,设立寺庙法律服务联系点19个,适时组织律师服务团、司法工作者等入寺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及时为寺庙和僧尼提供法律服务。

⑵法为民所用,放宽“覆盖面”。在法院、检察院、寺庙等重点场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个,按规定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放宽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将婚姻家庭、教育医疗、房屋征收和补偿等民生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民事和行政裁判、决定,因经济困难无法聘请律师的申诉人,采取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听证代理、诉讼代理等方式进行多元化法律援助。

⑶心为民所想,着力“优服务”。优化、精简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流程,对于情况紧急的案件,先受理再审查,事后补齐材料,补办申请手续。对群众法律咨询无需审查事且经济困难的,实现零门槛、强服务、全覆盖。依托司法所建立2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履行“一村一法律顾问”职能,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贴近基层的优势,巩固“一小时法律援助圈”。

(松潘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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