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实攻坚责任体系。保持原有县、乡(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不变动,继续落实县级领导联系乡(镇),科级干部联系村(社区),普通干部联系贫困户的层级联系帮扶机制,并对机构改革后联乡包村、干部包户等帮扶力量进行全面调整,落实38名县级领导联乡、271名科级干部包村、1329名一般干部包户,进一步巩固“县有指挥部、乡有脱贫团、村有工作队、户有帮扶人”的“金字塔”式脱贫攻坚责任体系。
二是发挥扶贫协作助力。全面承接东西部扶贫协作、省内对口帮扶,分别与浙江台州、大邑县协商拟定东西部扶贫协作和省内对口帮扶2019年工作要点,争取东西部扶贫援助资金4000万元、省内对口帮扶援助资金1373万元,实施就业“千百工程”,转移输送140人(贫困劳动力53人)外出就业,培训致富带头人19人次;实施智力援助工程,选派17名松潘、台州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双向挂职交流;通过产销对接工程,组建东西部扶贫协作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带动539户贫困户入社发展。
三是强化扶贫资金统筹。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整合不同来源、不同项目资金10147万元,精准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等关键环节,为2019年度100户266名贫困人口脱贫、7个贫困村退出及脱贫成效巩固筑实投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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